2018本科專業變更_改變本科專業
2018本科專業變更_改變本科專業
您好,很高興能為您介紹一下2018本科專業變更的相關問題。我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您帶來一些啟示和幫助。
文章目錄列表:
1.2018本科專業變更2.2018年南京財經大學轉專業,大一新生轉專業和入學考試
3.2018年山東財經大學轉專業,大一新生轉專業和入學考試
4.2018年安徽大學轉專業,大一新生轉專業和入學考試
5.2018年廈門大學轉專業,大一新生轉專業和入學考試
6.2018年東北財經大學轉專業,大一新生轉專業和入學考試

2018本科專業變更
2018年華中師范大學轉專業,大一新生轉專業和入學考試
2015年轉專業公示1
根據《華中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打通培養后分流選擇專業及跨學科專業門類轉專業管理辦法》(華師行字〔2013〕399號)和《華中師范大學完善和推進師范生免費教育的實施方案》(華師行字[2012]230號)文件精神,我校啟動了2015年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學院內部轉專業由各學院組織,跨學院轉專業由教務處組織。
一、考試
此次跨學院轉專業筆試于2015年11月28日順利完成,面試由相關學院于2015年12月3日之前全部完成,總計562人參加考試。
二、跨類互轉的'處理
由于免費師范的專業異動,需要征求學生生源省(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的明確意見。因此,這部分學生轉專業錄取名單,待我校學生工作部(處)獲得確切消息后,再由教務處在下一批予以公示(大約需要兩周時間)。
三、其它說明
1. 期末考試與選課。 被批準轉入其他專業的學生,仍然參加原來所在學院專業的本次期末考試,對于下學期的選課則按照新專業的課程安排選修新專業的課程。
2. 學籍異動的辦理。 請以下擬錄取的學生于下學期開學時到學生事務大廳3號窗口(老圖書館三樓)辦理學籍異動手續。
3. 第一批名單。 現將非師范非免費師范類專業互轉的擬錄取名單予以公示,具體名單見附件《2015年轉專業擬錄取名單1》。
4. 考試成績查詢 :)開學后發布的《南京財經大學2015級本科生一年級末轉專業實施辦法》。
教務處
2015.6.9
2018年山東財經大學轉專業,大一新生轉專業和入學考試
2018年山東財經大學轉專業,大一新生轉專業和入學考試
,學校研究通過了《山東財經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暫行辦法》,現將《辦法》中的部分內容摘錄如下,請各有關學院和人員提前做好轉專業的準備工作。
一、轉專業的資格條件
(一)申請轉專業者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在國家計劃內錄取的一年級普通本科學生;
2.身體健康;
3.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行政處分;
4.符合擬轉入專業的接收要求。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轉專業:
1.招生時國家已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者。
2.招生時屬于特殊錄取類型者(包括保送生、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員、中外合作項目學生、定向生、新疆西藏高中內地班及少數民族預科班轉正等招生計劃錄取的學生)。
3.正在休學、保留學籍期間者。
4.授予文學或法學學位的專業轉入授予理學或工學學位的.專業,或授予理學或工學學位的專業轉入授予文學或法學學位的專業者。
5.欠繳學費者。
(三)服務外包學生只能申請轉入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不能申請轉入其他類型專業。
二、轉專業的時間和人數
(一)符合轉專業的學生在第一學年的第二學期轉入新專業學習。
(二)轉專業總人數在當年本科招生人數(不含第三條規定的特殊錄取類型者)的10%以內。
三、轉專業的報名考試與志愿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報名,填寫《山東財經大學轉專業申請表》,經所在學院審核同意后,交教務處。
(二)教務處根據轉專業工作小組制定的錄取辦法組織考試。
(三)轉專業成績由第一學期的學分加權平均成績和考試成績組成。其中,學分加權平均成績占40%,考試成績占60%。
(四)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填報兩個專業志愿,并設調劑志愿。
(五)依照“專業優先原則”確定錄取名單。
(六)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學生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轉專業成績調劑到相應專業;如果學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學生保持原專業。
2018年安徽大學轉專業,大一新生轉專業和入學考試
2018年安徽大學轉專業,大一新生轉專業和入學考試
轉專業的類型及申請條件
本細則適用于在校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全日制學生,具體類型及申請條件分列如下:
(一)新生轉專業
新生入學報到注冊后,符合當年招生章程規定的轉專業考分及其他相關條件的學生可申請轉專業。
(二)定額轉專業
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可提交轉專業申請,經考試選拔合格的在定額內辦理轉專業手續:
1.第二學期的在校生;
2.第一學期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在本年級、專業排前20%的學生(學生所選修學分不得低于人才培養方案的規定學分);
3.選修課、必修課全部及格;
4.通過轉入專業所在院系的選拔、考核。
(三)其它轉專業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轉專業:
1.學生確有特長,并能提供充足的.理由,由所在院系推薦,轉入院系考核證實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專長的;
2.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診斷確認,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的;
3.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經學校審核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的;
4.學生申請“降轉”即志愿轉入比所在專業錄取投檔分更低的有關基礎學科專業下一年級的。
轉專業的辦理程序
(一)新生轉專業
新生報到入學后,在開學第一周或有關文件規定時間內,根據學校公布的各院系轉專業的名額和條件,申請并報名和填寫相應表格,轉出院系同意后,轉入院系考核同意,教務處審核,分管校長審批。
(二)定額轉專業
1.第一學期期末,各院系向學校提交工作方案,包括:擬接受專業和人數、接收條件、考核方式及建議考試科目等,教務處審核后再統一向全校發布。
2.第二學期第2周為各院系接受轉專業學生報名時間。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填寫《安徽大學學生學籍異動申報表——轉專業》(一式2份,學生只可選擇1個轉入專業作為本人志愿),提出申請,轉出院系同意后,送交擬轉入院系。
3.第二學期第3周為擬轉入院系審核資格和考核時間,申請學生憑學生證和身份證參加轉專業考核。
4.第二學期第5周擬轉入學院根據考核結果,提出轉入學生名單,簽署意見后,將同意轉入學生的《安徽大學學生學籍異動申報表——轉專業》報教務處審核同意,學校審批后將結果通知轉出和轉入院系,并在校園網上公布。
5.轉專業的學生第三學期按轉入專業進行選課學習,第一、二學期所選修的原專業課程可作為跨專業選修課程。
(三)其它轉專業
擬轉專業學生填寫《安徽大學學生學籍異動申報表——轉專業》,在新學期開學之前提出申請,經轉出、轉入院系考核同意、教務處審核、分管校長審批,在學期前兩周完成有關手續。
第六條院(系)轉出比例一般不超過該專業上年度招生人數的20%、轉入學生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該專業上年度招生人數的5%。
第七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轉專業
1.實行學分制院系,標準學制3年級以上學生或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總學分二分之一及以上學生;
2.實行學年學分制的藝術學院,修業滿2學年的;
3.已轉過1次專業的;
4.文科轉理工科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徽大學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的。
第八條申請轉專業學生須負擔必要的測試、考核費用,轉入后須按轉入專業、年級學費標準收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學生收取轉專業費。
第九條學生轉專業后,必須嚴格遵照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完成學業,相同必修課程、選修課程學分可以抵認,原專業課程學分可作為選修課學分認定,學生另必須補修轉入專業所缺相關課程,必須取得轉入專業培養方案所規定的學分后方能畢業。
第十條轉專業學生原專業的必修課要求不低于轉入專業相同課程的,可以認定已獲得的成績和學分,否則應予以補修;原專業所修的其他課程轉為新專業的跨專業選修課程的認定由轉入院(系)負責,教務處審核。
第十一條院(系)內轉專業、校內外合作項目專業、文典學院等特殊類轉專業工作參照有關條款執行,有關院(系)的轉專業方案須報教務處審批后方可執行。
2018年廈門大學轉專業,大一新生轉專業和入學考試
2018年廈門大學轉專業,大一新生轉專業和入學考試
《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本科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修訂版)》第七章“轉專業與轉學”:
第三十二條學院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第三十三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以根據學院相關要求申請轉專業。學院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和現有教學資源條件,確定可以接受學生轉入的`專業及人數。
第三十四條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1)對轉入專業有興趣、轉專業有利于自主學習成才者;
(2)因為身體健康原因,經學院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者;
(3)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原因,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經學院審核確認者。
第三十五條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允許轉專業:
(1)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2)在校期間已轉過專業者;
(3)學院在招生時有明確限制者;
(4)所要轉入的專業有特殊專業要求,而學生不能達到者;
(5)應作退學處理者;
(6)轉專業前在本專業所修的課程成績不符合要求者。
第三十六條轉專業學生的學籍管理問題
(1)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原則上依照入學時的年級所適用的學籍管理細則進行管理;
(2)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后,應當完成轉入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學習內容和相應學分,方能畢業和獲得學位;
(3)轉專業的學生,根據其已取得的相適應課程的學分數,確定其可轉入的年級。
注:根據《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規定(2009年版)》,原則上,入學一學期后轉專業者,編入新專業同一年級;入學一學年后轉專業者,編入新專業下一年級。
2018年東北財經大學轉專業,大一新生轉專業和入學考試
2018年東北財經大學轉專業,大一新生轉專業和入學考試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東北財經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的有關精神,為貫徹實施《東北財經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東北財大校發[2014]3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范本科生轉專業的相關資格和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監督學校各種形式的轉專業事項,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和學生處、教務處、監察處、武裝部及各相關學院負責人構成。各學院成立本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和考核小組,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監督本學院轉專業工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考核小組負責對申請學生的思想素質、學習成績、專業特長、興趣愛好、發展潛力進行綜合考核,人員構成由學院領導小組確定,并報送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
二、以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依據轉專業
(一)資格條件
1.學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位于我校在該生所在省份分科類招生計劃數前10%且第一學期所修課程全部合格。如果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文科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理科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排序。
2.各省份招生計劃以當年報考前公布的為準,錄取過程中新增計劃不計入其中,貧困專項計劃和地方農村專項計劃,與普通本科計劃合并處理,各專業接收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的10%(附件1)。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和地方農村專項計劃錄取學生,與普通專業錄取學生同時參加排序。
3.薩里國際學院、國際商學院高考直接招生專業錄取學生分別單獨排序,只能在本學院專業內轉入轉出。
4.高水平運動員非專業隊錄取學生、少數民族預科班轉入學生和內地新疆高中班學生因按特殊方式進行招生和錄取,不參與此類專業調整。
5.可申請轉入的專業不超過六個。
6.審批同意轉專業的學生,第二學期所修課程須全部合格。
7.其他條件及要求按《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二)工作程序
1.學生處每年在大學一年級學生第二學期第十三周周三發布具備轉專業資格學生名單。
2.具備轉專業資格的學生按綜合分進行文理科混合排序確定名次:綜合分=(錄取最低分為各省份普通計劃錄取最低分,貧困專項計劃和地方農村專項計劃錄取最低分執行本省普通計劃標準)。
3.學生在大學一年級第二學期第十四周周一向學生處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包括《以高考文化課成績轉專業申請表》(附件2)和《以高考文化課成績轉專業匯總表》(附件3)。申請表和匯總表電子版發送郵箱:entrance@dufe.edu.cn。
4.學生處根據學生的申請志愿,以綜合分為依據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安排,綜合分相同時專業志愿靠前者優先,兩者皆相同時,以“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分”,“高考文化課成績-批次控制線”進行排序。
5.學生處將申請學生專業預安排情況報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進行公示。
6.相關部門在第三學期開學前為獲批轉專業的學生辦理手續。
三、以必修課成績為依據轉專業
(一)資格條件
1.思想品質優良,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優秀,體檢無專業受限情況,并經教務處認定第一學年培養方案中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排名本專業前10%。
2.第一學年培養方案中必修課成績以加權平均方法(加權平均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進行計算,以初次考試成績為準。
3.高水平運動員非專業隊錄取學生、少數民族預科班轉入學生和內地新疆高中班學生可參與此類專業調整。
4.以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依據,經公示,獲得轉專業資格的學生不參與此類專業調整。
5.各專業接收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此屆學生當年招生計劃的10%(附件1)。
6.可申請轉入的專業不超過六個。
7.其他條件及要求按《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二)工作程序
1.各學院根據專業培養情況在第二學期第四周周三報送接收條件、接收人數、考核內容、考核方式等實施方案,由學生處統一發布。
2.第二學期期末考試結束后3日內,教務處確定各課程教師提交的'學生考試成績。學生對成績如有異議,需及時向教務處和學院進行反映。教務處、學院于第6日前確定學生專業內本學年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和成績排名,學院于第7日在學院網站公示經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的具備轉專業資格學生名單,接受學生咨詢和監督。
3.學生在名單公示后2日內向所在學院提出轉專業申請,申請材料包括《以必修課成績轉專業申請表》(附件4)和《以必修課成績轉專業匯總表》(附件5),申請表和匯總表電子版發送學院指定郵箱。學院初審后經學院領導小組同意,將整理后的申請表和匯總表紙質版和電子版于名單公示后4日內報學生處。
4.學生處將匯總的各學院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和申請表電子版于名單公示后第5日發至相應接收學院(以學生第一專業志愿為準)。
5.學院在第三學期開學前一周周二公布選拔安排,周四組織選拔,周五將選拔結果及第一專業志愿預錄取結果報學生處。
6.學生處根據學生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對第一專業志愿尚未錄取學生進行排序,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分配進入未錄滿專業,分數相同時專業志愿靠前者優先,兩者皆相同時,同時進入該專業。
7.學生處按相關規定對預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并報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且公示無異議后,在第三學期第一周統一辦理轉專業手續。
四、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轉專業
(一)資格條件
1.確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專業學習。
2.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相關醫療診斷書或證明。
(二)工作程序
1.學生本人向學生處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包括:《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轉專業申請表》(附件6)、醫療證明及不能在原專業學習的詳細情況說明。
2.學生處按相關規定在學生提出申請后一周內對材料進行初審。
3.學生處將初審情況報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且公示無異議后一周內為學生辦理轉專業手續。
五、退役大學生轉專業
(一)資格條件
1.退役大學生包括未入學新生和大學一、二年級學生應征入伍退役學生。
2.經學校武裝部核實。
(二)工作程序
1.學生本人復學后一周內向學生處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包括:《退役大學生轉專業申請表》(附件7)、學校武裝部出具的核實證明及成績單。
2.學生處按相關規定在學生提出申請后一周內對材料進行初審。
3.學生處將初審情況報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且公示無異議后一周內為學生辦理轉專業手續。
六、其他
(一)具備轉專業資格學生未申請轉專業及申請轉專業通過后未報到的,不得依次遞補。
(二)公示期間,如有特殊情況放棄專業調整的,應向學生處提出申請。
(三)學生處向上級教育主管申請辦理轉專業相關手續過程中,如未獲批準,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意見為準。
(四)本細則由學生處負責解釋,各學院根據《管理辦法》和本細則制定的學院實施方案,由學院負責解釋。
(五)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今天關于“2018本科專業變更”的講解就到這里了。希望大家能夠更深入地了解這個主題,并從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進一步的信息,請隨時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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