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專畢業論文電大(法專畢業論文電大4000字)
法專畢業論文電大(法專畢業論文電大4000字)
現在,請允許我為大家分享一些關于法專畢業論文電大的相關信息,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給大家帶來一些啟發。關于法專畢業論文電大的討論,我們開始吧。
文章目錄列表:
1.電大法學專業畢業自我鑒定2.怎么寫法學論文啊 求大哥指導
3.電大法學本科畢業論文
4.電大專科的畢業論文老師也卡的么
5.求一篇關于法學專業的實踐論文

電大法學專業畢業自我鑒定
自我鑒定是對自己過去某一階段的學習或工作的自我分析和總結,自我鑒定可以總結以往思想,發揚成績,讓我們好好寫一份自我鑒定總結一下吧。自我鑒定一般是怎么寫的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收集的電大法學專業畢業自我鑒定范文(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電大法學專業畢業自我鑒定1電大兩年生活已接近尾聲,感覺非常有必要總結一下大專兩年的得失,從中繼續做的好的方面,改進不足的地方,使自己能更好的走好自己將來的路!
學習成績好,但不是冒尖。在學習的過程中,我非常努力,所以收獲很多!首先是我端正了學習態度:因為我們讀電大不是全日制,是利用上班后的業余時間,所以有些力不從心。剛開始時總是有些松懈。然而很快我就明白了,大學有很多東西值得學,所以開始抓緊一切時間的學。其次是極大程度的提高了自己的自學能力。由于大學的授課已不再像中學,老師是主角,而是基本靠自學。這就要求課后自己去鉆研并時常去書店和網上查一些相關資料。這樣,日積月累,自學能力得到了提高。再有就是懂得了運用學習方法同時注重獨立思考。要想學好只埋頭苦學是不行的,要學會“方法”.古話說的好,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我來這里的目的就是要學會“漁”,但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我換了好多種方法,做什么都勤于思考,遇有不懂的地方能勤于請教。在學習時,以“獨立思考”作為自己的座右銘,時刻不忘警戒。隨著學習的進步,我不止是學到了公共基礎學科知識和很多專業知識,我的心智也有了一個質的飛躍,能較快速的掌握一種新的技術知識,我認為這對于將來很重要。在學習知識這段時間里,老師們的諄諄教導,使我體會了學習的樂趣。我與身邊許多同學,也建立了良好的學習關系,互幫互助,克服難關。現在我已經大二,正在寫畢業論文,更鍛煉了自我的組織和寫作能力,受益匪淺。
幾年來,一直在追求人格的升華,注重自己的品行。我崇拜有巨大人格魅力的人,并一直希望自己也能做到。在大學生活中,我堅持著自我反省且努力的完善自己的人格。四年中,我讀了一些名著和幾本完善人格的書,對自己有所幫助,越來越認識到品行對一個人來說是多么的重要,關系到是否能形成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所以無論在什么情況下,我都以品德至上來要求自己。無論何時何地我都奉行嚴于律己的信條,并切實的遵行它。平時友愛同學,尊師重道,樂于助人。以前只是覺得幫助別人感到很開心,是一種傳統美德。現在我理解道理,樂于助人不僅能鑄造高尚的品德,而且自身也會得到很多利益,幫助別人的同時也是在幫助自己。回顧兩年,我很高興能在同學有困難的時候曾經幫助過他們,相對的,在我有困難時我的同學們也無私的伸出了援助之手。對于老師,我一向是十分敬重的.,因為他們在我彷徨的時候指導幫助我。如果沒有老師的幫助,我可能將不知道何去何從。我現在領悟到,與其說品德是個人的人品操行,不如說是個人對整個社會的責任。一個人活在這個世界上,就得對社會負起一定的責任義務,有了高尚的品德,就能正確認識自己所負的責任,在貢獻中實現自身的價值。
社會實踐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大學兩年中,我把所學理論知識放在工作中,受益非淺。積極參加班內組織的活動,這樣增加了與其他同學交流和向其學習的機會,鍛煉了自己的交際能力,學到別人的長處,認清自己的短處。此外,還擔任了班委一職,加強了自己的責任心,組織能力也的到了鍛煉。有時會感到累些,但樂此不疲,這既是壓力又是動力!
個人認為這個世界上并不存在完美的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優點缺點,但關鍵是能否正視并利用它們。兩年來,我不斷的自我反省,歸納了一些自己的優缺點。
我的優點是誠實、熱情、性格堅毅。我認為誠信是立身之本,所以我一直是以言出必行來要求自己的,答應別人的事一定按時完成,這給別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由于待人熱情誠懇,所以從小學到大學一直與同學和老師相處得很好,而且也很受周圍同學的歡迎,與許多同學建立起深厚的友誼。在學習知識的同時,我更懂得了,考慮問題應周到,這在我處理人際關系時充分展示了出來。我這個人有個特點,就是不喜歡虎頭蛇尾,做事從來都是有始有終,就算再難的事也全力以赴。
電大法學專業畢業自我鑒定2我是xx電大20xx屆法律班的學生,我懷著強烈的求知欲和進取心參加了電大學習,現已修完全部課程,就要畢業了。三年電大學習,使我獲益良多。學校嚴格的管理,嚴明的紀律,良好的校風,為我們營造了優良的學習氛圍。在學校的嚴格要求和輔導老師的悉心指導下,我刻苦學習,遵守校規,依時上課,按時完成課外作業。經過電大學習,使我增長了知識,增強了工作能力,提高了思想文化素質。
三年來,經過良師的精心指導以及自己的努力,我逐漸提高了自身的知識水平和文化素養,并為做一個知識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打下堅實的基礎。本人能認真學習和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社會公共道德和職業道德。自參加電大法學本科專業學習以來,本人能正確處理工學矛盾,能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在工作之余自學各門課程,積極參加集中面授和串講,按時完成各項作業。通過系統的學習,現已認真完成了《民法學》、《刑法學》、《婚姻法》等近20門課程的學習,掌握了所學知識,并通過了有關課程考核,修完學分。此外,在學習之余,本人也積極投身法律實踐工作中,使自己在豐富理論知識的同時,增加了社會經驗。
電大法學專業畢業自我鑒定3從踏入學校的大門起,經過良師的精心指導以及自己的努力,我逐漸提高了自身的知識水平和文化素養,并為做一個知識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打下堅實的基礎。自參加法學專業學習以來,本人能正確處理工學矛盾,能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利用業余時間自學各門課程,積極參加集中面授和串講,按時完成各項作業。通過三年學習,現已完成全部課程的學習并順利通過各科考試,既適應了工作的需要,又完成了對自己人生的一次充電。
作為一名法學畢業的學生,在校期間,我嚴格要求自己,努力學好專業知識,通過緊張的學習生活,我已經熟悉并掌握了有關法律基礎理論、基本法、部門法的相關知識。在學習之余,積極投身法律實踐工作中,使自己在豐富理論知識的同時,增加了社會經驗。三年來,本人獲益匪淺,思想覺悟得到提高,法律意識和工作責任感得到加強,學到的知識填補了過去未曾涉足的空白。在如今這個文憑漫天飛的年代,讓我深知學歷與學力之間不能完全等同。
今后的工作中,我將拋開功利的韁繩,扎扎實實地學知識,更好地開展自己的工作,將這三年來的所學融會貫通,學以致用,提高自己的學力能力,無愧于取得的學歷,更好地服務于今后的工作。
朝夕耕耘,圖春華秋實。十年寒窗,我將以認認真真做人,踏踏實實工作為準則,在實際工作中牢固樹立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更好地為經濟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
光陰似箭,兩年的電大學習生活悄然從指間滑過,在兩年的學習和生活中,我一直在思想上、學習上和生活中嚴格要求自己。回望過去的日子,不禁讓我感慨萬千:這一段時光不但讓充實了自我,而且也讓我結交了許多良師益友;這段歲月不僅僅只是難忘,而是讓我刻苦銘心。年華雖逝堅,帶不走的記憶卻歷歷在目。
在思想上,我持明禮誠信、愛國守法、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和作風,勇于追求真理,具有強烈的愛國主義情感和高度的社會責任感。我不但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而且各方面表現優秀。我懷著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和工作責任心,堅持實事求事的原則,注重個人道德修養,且樂于助人,關心國家大事。
在學習上,通過良師的教導和自身的刻苦學習,我已掌握如何運用法律知識進行工作,也養成了認真對待學習和工作的好習慣!我圓滿地完成本專業課程,并具備了較強的法律應用能力,而且樂于與同學分享學習經驗,并能及時幫助同學解決疑難問題。平時我還閱讀了大量文學、心理、營銷等課外知識而且理論聯系實際,使我的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電大法學專業畢業自我鑒定4本人就讀于電視大學xx年春季法學專業。在電大三年來的學習中,我注意做到理論聯系實際,經常運用學到的專業理論知識研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矛盾,尋求解決矛盾的方法。
參加電大學習后,我在思想上高度重視,認識到通過這次電大的學習,能夠學到許多理論知識,將對本人知識更新及提高素質有許多幫助,并且能夠學到今后工作所需的理論知識,專業技能和工作經驗。不斷增強工作辦事能力,為比較順利完成各項工作,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在整個學習過程中,能夠合理使用科學的學習方法,充分利用時間,勤學苦練,虛心向同學和老師請教。能夠嚴守學校的各項紀律和規章制度,做到尊敬老師和同學。經過三年來的電大學習,是我不斷挑戰自我,充實自己的一段光輝歷程。
同時,我也認識到自己的不足之處,人的一生就在于取長補短,不斷創新,只有這樣,才能不斷成長進步。才能不斷豐富知識,才能更好地工作,為走完今后的人生道路打下良好的基礎。
電大法學專業畢業自我鑒定5一、注重政治思想文化地學習
參加電大學習后,我在思想上就高度重視,認識到通過這次電大的學習,能夠學到許多理論知識,將對本人知識更新及提高素質有許多幫助,并且能夠學到今后工作的理論知識、專業技能及工作經驗,不斷增強工作辦事能力,為比較順利地完成各項工作創造了良好條件。為了保證能夠安心學習,順利地完成各門課程,我就提前把要參加學習期間的事務做出合理安排,確保能夠全身心參加上課階段的學習。
二、認真學習,嚴守紀律
由于不同于全日制的授課方式,除了面授的機會外,可以說大部分時間要靠我們自學去完成。為了提高自已,我特別珍惜這次學習的機會。我能正確處理好工作與學習的關系,把學習當作完善自身的需求,把學習當成促進工作的動力。在工作之余,我認真閱讀教學材料,仔細領會每門課程所講述的內容,做到課前預習了解,把不明白的內容帶到課堂,向教師請教;課后復習鞏固。這次函授的教師,是一些從事教學活動幾十年的優秀教師,他們的豐富理論知識以及理論聯系實際工作經驗吸引了我,增加了我學習的信心和決心。對老師的輔導總能傾心、安心、靜心地聆聽,認真地圈劃重點,按類別認真做好筆記,既兼顧基礎知識,又突出重點內容;回家后舍得化時間,根據復習提綱認真地讀書,認真地背誦記憶,做到在理解基礎上背記,在背記基礎上理解。
在整個學習過程中,能夠合理使用科學的學習方法,充分利用時間,勤學苦練;虛心向同學和教師請教;能夠嚴守學院各項紀律和規章制度;做到尊敬教師和同學。
怎么寫法學論文啊 求大哥指導
如何寫好法學專業畢業論文
河北電大法律教研室 范曉峰
( 2004年09月15日)
要寫好畢業論文,首先要了解什么是論文.論文實際上是一種思想觀點的表達,和一般的思想表達相比,它要求你要將有關的思維推理過程表現出來,并有足夠的論證和論述支持你所做出的結論.這個思想推理的過程要為人們所知,必須要以文字的形式表達出來,就形成了論文.社會的進步與創新,離不開人們思想的交流,智慧者的思想可以開啟無數蒙昧的頭腦,反過來,受到啟發的頭腦又會擦出智慧的火花,這就使得創造性的思想不斷深入,人們對自然和社會的看法才更加完善,更加科學.因此,古今中外的哲人們,無不將自己對世界的看法和觀點寫成文章,公開發表,彼此交流.一個英國文學家曾說過這樣的話:"倘若你有一個蘋果,我也有一個蘋果,而我們彼此交換這些蘋果,那么,你和我仍然是各有一個蘋果;但是,倘若你有一種思想,我也有一種思想,而我們彼此交流這些思想,那么,我們每個人將各有兩種思想."在當今的信息社會,人們思想交流的速度加快了,但通過寫作論文表達自己觀點的方式沒有變,論文仍然是思想交流,學術交流的主要載體.
畢業論文是學生在完成規定學科的學習后,將所學理論知識與實際應用相結合,創造性的提出問題解決問題的一種形式,屬于帶有學術性質的議論文.其設置目的在于一方面考察學生對已學知識的理解掌握,另一方面也是重要的方面是訓練學生掌握寫作技巧,以論文的形式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與其他議論文體相比較,畢業論文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1.論文的觀點具有一定的新穎性和創造性
觀點獨特,不人云亦云,是文章的生命力,否則,即使再有華麗的辭藻,再引經據典,旁征博引,也是徒有其表,沒有價值.學術論文一般是在總結前人所積累的思想基礎上,深入分析,歸納,探索,創新所產生的對客觀世界的認識,畢業論文雖是學生的習作,并非公開出版發表的作品,但既然是帶有學術性的議論文,也應有如此要求.
2.論文的論點及論據應有一定的科學性和合法性
我們不反對提出新觀點,相反,我們鼓勵學生大膽探索,勇于研究,敢于向現有觀點和理論提出挑戰,但是這一切要建立在科學合法的基礎上.一個觀點的提出不是主觀臆想的結果,而應是作者勤于觀察,分析,在占有充分翔實的資料基礎上加以創新得出的,同時論點論據不應和我國的基本法律理論和觀點相違背.
3.論文的論證過程應富有邏輯性和表現性
一個新觀點的推出往往要有前人的研究成果,觀點和相關資料做鋪墊,同時還要有細致的推理和嚴密的論證,這樣才能夠以理服人.另外一篇好的文章還應有好的表現力,論文是思想的表露,寫出來是讓別人看,進行交流的,因此,在結構的組合,語言的運用方面應力求合理,清晰,做到深入淺出,明白易懂.那種語言晦澀,抽象,結構安排復雜,拖沓的文章,即使所表現的觀點再好,也難以為人所接受.
二,畢業論文的寫作規律
與其他任何事物一樣,論文的寫作同樣有規律可循.幫助學生掌握了這個規律,可使學生克服對論文寫作的畏難情緒,使得這項在學生眼中高不可攀,神秘艱辛的工作變得富有情趣和收獲.
1.論文在寫作之前要有一個積累知識和材料的過程
進行任何一項學術性的研究都必須要在前人已經積累的知識上進行,不能憑空想象.古人曾說:"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古人還說:"不讀先王之書,不知學問之大也".我們在選擇論文的素材,組織論文的內容,確定論文的觀點之前,首先要占有大量的資料,在對相關問題做了相對透徹的分析了解之后,自然會產生諸多的感慨和體會,這就是我們產生新思想,新觀點的契機.因為學術的發展規律和社會發展規律是一樣的,都是長江后浪推前浪,前人為我們打開了通往知識寶庫的大門,同時前人的思想也有其局限性和薄弱環節,我們總能在了解掌握前人知識的過程中,發現我們想要表達的東西,想對前人的思想觀點進行完善補充,甚至是推倒重來,這就是我們論文寫作的最初沖動.如果沒有前人給我們打下充實的知識基礎,我們將一事無成.正如近代西方的一位偉大科學家所說的,"我之所以比別人看得遠一點,那時因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作為電大學生,在寫作畢業論文時,不一定非要求你占有很多的資料,產生的觀點一定得是"前無古人,后無來者",但除了平時的學習積累外,起碼應該先讀幾本書,進行一下論文檢索,了解有關問題的一些最新研究動態,然后再動筆,這樣才有東西可寫,也有東西想寫,寫作效果會好得多.有些同學要么覺得論文的寫作高不可攀,不知從何處下筆,不知道寫什么好;要么又覺得輕而易舉,平時不怎么讀書,不注意積累,臨時看幾本書,或書都不怎么看,在那搜腸刮肚,閉門造車,結果是寫出來的文章或者只是一些感想心得,沒有普遍意義,或者是將別人早已說過的觀點當作自己的新發現,結果貽笑大方.有一次參加畢業論文答辯,一名學生寫的是關于中國司法機構改革方面的文章,在論文中,他設想把中國的司法體制作一個大的調整,如撤掉縣區法院,因為它們素質太差,然后把所有一審案件都放在現在的市級法院審理;再就是根據業務范圍的劃分把法院一分為三,即刑事法院,民事法院,行政法院,使其專業分工更細更明確,從而提高辦案質量.我就問這個學生,莫非農村的老百姓打個雞毛蒜皮的小官司也要跑幾十里甚至幾百里路到城里,這如何體現司法便民原則 把一個法院里的三個部門變成三個法院起碼和政府的機構改革方向不相符,再說這種形式的變化到底對提高辦案質量有多少幫助呢 我又問這個同學,他的觀點有無出處,他說是他自己琢磨的.我們并不反對在論文的創作中對所提論點大膽設想,標新立異,同時我們還應盡可能的鼓勵學生擺脫傳統觀念的束縛,提出新觀點,但如果這種設想脫離了現實基礎,脫離了我國法治建設的大環境,整個文章就成了空中樓閣.
2.應了解和掌握相應的論文論證方法
對普通議論文的寫作在中學和大學語文課程中都有講授,但是學術論文尤其是法學論文的論證方法還是有它的特殊性,同時論述不同類型問題的論文有不同的論證方法.比如側重學理研究的論文多運用歸納法,即通過眾多有說服力的實例,論據推導出主要的觀點和結論.這種方法在論證時需要對所引用的實例和數據進行分析,要引經據典,尋找充分的理論,名家學說作依據,有時還要對不同學術觀點進行比較探討;不但涉及中國的理論,還要有外國的理論,既有目前的理論觀點有時還要展現古代近代現代法制發展的歷史,有豐富的理論和史料作支撐,這樣寫出來的東西才具有學術上的價值.這種論證方法多用在新思想,新觀點的提出或基礎性,前沿性的研究領域.如我國刑事訴訟法專家北京大學的陳瑞華教授在其《司法權的性質》一文中論證司法權的功能時,提出這樣的觀點,即司法權存在的意義在于"它為個人提供了一種表達冤情,訴諸法律的基本途徑,使得那些為憲法所確立的公民權利能夠得到現實的維護."為論證這個觀點,作者列舉了我國法律和政策的有關規定,分析了現代社會存在的四種司法裁判方式,即刑事審判,民事審判,行政審判以及違憲審查裁判,并對比了英國和其他西方國家司法制度中警察對公民實施逮捕,搜查等強制性行為的進行司法控制的程序性規定,使其論點變得充實有力.[1]
而側重實際問題研究的論文多用演繹法,即從大的,正確的前提出發來論證具體問題是否正確.如對某條法律法規的理解和應用,或是對某個社會現象,具體法律個案的操作進行評價分析等,用這種方法進行論證應注重在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法理解釋和司法解釋以及司法實踐中去尋找依據,所引用的論據最終應以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或普遍被接受的法理為基準,這樣寫出的文章才有說服力.
3.應了解和掌握論文選題和表現方面的技巧
如何選擇適當的論文標題,如何通過材料的堆砌較好地表達自己的觀點,這里面有一定的技巧,其中也有規律可循.比如在選題方面,一篇論文的標題是其內容的表現與縮影,代表著論文的核心,整篇文章要圍繞著標題展開論述,因此標題本身的選擇首先必須簡練凝重,含義深遠,有標新立異的感覺,讓人有想進一步了解的欲望;其次是論文題目不要太大,如果我們所選擇的標題太大,那么需要圍繞展開論述的范圍就必須很大,這就使得文章的寫作難度加大,要面面俱到,多方論證,容易受到作者知識面和相關素材的限制,很難進行深入的探討,從而易使論文流于膚淺,即我們通常所說的"大題目,小文章".論文的基本要求是能清楚的表達你的思想觀點并加以必要的證據支持即可,并不是非得長篇大論,小題目同樣可以做成大文章.題目小了,我們可以順著這個問題深入下去進行研究,國際國內,過去現代,從不同的方面將文章的主題說深說透,加大文章的分量,效果同樣很好.當然,對于專家學者的課題研究,專項研究等大項目大制作,需要一個較大的標題,并配以博大精深的論證,但對于我們初習論文者來說,應由淺入深,循序漸進,開始寫作的時候,題目選小一點,較容易把握,能夠深入其本質,抓住要害.如有的學生寫論文時,上來就寫"論依法治國","論我國刑法的基本原則",這樣的題目并不是不能寫,但是要想寫好,寫全面,實在太難了,就我們學生來說,還缺乏這樣的功力.
另外,文章的素材如何堆砌,如何表現主題,這方面也有規律可循.一篇好的文章,其編排結構并不要求有固定的格式,但應做到銜接合理,首尾呼應,由表及里,由淺入深,娓娓到來.文章的素材要充分扎實,信息量大,但夠用即可,切忌過濫;語言運用應自然無華,切忌裝腔作勢,故弄玄虛.我們看有些名家的作品,在闡述一個學術問題時,由于有良好的知識基礎,在旁征博引時,能做到結構自然順暢,表述語言形象豐富,雅俗共賞,使人容易理解.而有的作品,要么結構"八股","甲乙丙丁,開中藥鋪";要么語言生澀,裝腔作勢,空話連篇,言之無物.在這方面,除了我們應有一個好的文風外,重要的是應加強平時的訓練,多看那些好的文章,認真揣摩其中的奧秘.除此之外,還應擴大知識面,"汝欲學做詩,功夫在詩外",這個寫論文的本領只靠看幾本專業書籍是學不來的.
三,畢業論文的寫作要求
文章是作者智慧的結晶,新穎的觀點,獨特的見解,是文章的生命力之所在,但學術性的論文和其他文章又有不同,它還是一項智力成果,且這種智力成果應達到一定的層次.此外,好的論文還應具有好的表現形式,一篇結構嚴謹,形式規范的論文,能夠充分反映文章的學術精神和內在要求,反之,即使觀點再獨特,新穎,論據再豐富,由于表現形式的缺陷,也會使文章的質量和效果大打折扣.對畢業論文的要求應尤其嚴格,因為這不僅關系到當前學生對所學知識的表達,更關系到今后學生能否規范地進行寫作.
從目前法學研究領域的普遍情況來看,一篇內容,形式具佳的學術性論文基本上應符合以下規格:
1.論文的起點要高,觀點不能陳舊
論文是一種學術成果,其寫作目的在于溝通,交流和共同提高,即通過我們每一個智慧頭腦對問題的分析,歸納,推導,立論,使人們對領域學科的認識多多少少前進一步.從高標準的論文要求來看,其論點的提出應建立在前人最新的研究成果上,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要達到一定的學術規格,[2]比如當前法學界關于物權方面的立法到底稱為"物權法"還是"財產法"的爭論各方的觀點.對我們初學寫作的學生來說,不要求你非得"填補空白"或"一鳴驚人",但起碼應提出自己獨到的見解,不人云亦云,僅重復別人的觀點.目前我國的法學學術研究已達到相當的層次和規模,專業書籍和論文的數量品種大大增加,技術檢索也變得簡單容易了許多,我們盡可以汲取他人的營養,豐富自己的知識,但切不可只將他人的觀點羅列一二,進行簡單的重復論證,更不能將他人的觀點竊為己有,行剽竊之事.
2.要有充分的理論作為論證的依據
在論證我們的觀點時,除了自身調查,觀察,實驗等收集到的材料外,還要以前人已有的并被廣泛接受的理論作依據,這一點很重要,這和我們平時寫感想,體會或***作報告不同,作為研究性的論文需要引經據典,旁征博引,需要用已有的理論支持,驗證我們的觀點,有時還需要以前人的理論觀點作為我們分析評判的對象來確立,推導出我們新的觀點.
3.論證要合乎邏輯,用語要簡明規范
論證的宗旨在于證明自己的觀點并讓別人信服,因此理要說清楚,論據必須充分,而且所有的論證必須圍繞論點展開,不能偏離主題.各種論據的結構安排要合理,相互之間能互為支持補充,并統一為論點服務.詞語表達不可太生癖枯澀,應通俗規范,盡可能形象生動,使人"喜聞樂見",有時在拘謹嚴肅的論述中加入一些實際例子,評判一下某種社會現象,會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3]
4.應有必要的注釋
對于論文所涉及的他人的理論觀點和參考文獻,必須要在文章中做出注釋,以注明材料的來源或對所引述的觀點作進一步的解釋,這不僅能表明文章的理論功底,同時也是對原作者智力勞動成果的一種尊敬.過去有些同學對注釋這個問題不大重視,認為文章有沒有注釋無關緊要,其實這里面有很大的學問.首先,文章的注釋能從一個方面反映作品的學術規格,能反映出你主要參考了哪些已有的成果,你的觀點是對哪些理論觀點的繼承和發展,從而幫助人們對論文做出正確的評價.因此許多編輯在審看投稿的論文時,除了看題目之外,往往著重看文章的注釋,以了解這篇論文是在什么樣的理論基礎上完成的.有的同學寫的畢業論文,通篇沒有一個注釋,使人弄不清文章中哪些觀點是你的,哪些觀點是別人的,你有什么獨到的見解.其次,注釋有助于讀者進一步查找原文,了解問題的來龍去脈,加深對有關問題的了解和認識.第三,注釋本身也反映了作者對前人或同行勞動成果的態度問題.將他人觀點及論據不加注釋照搬過來當作自己的論文內容,說輕了是文風問題,說重了則有剽竊侵權之嫌.由此可見,在論文中較多地引用他人的觀點并加以注釋,并不表明我們水平低,相反,更能說明我們的學術積累和謙遜,求實,高雅的學風.
另外我們也要注意引用他人論點論據應盡可能體現原作者的意圖,不能斷章取義.所引用的內容不易過多,應少而得當,引用過多,甚至連篇累牘地羅列他人的觀點,會削弱作者自己的見解.一般來說,引用應主要用在第一層次的論點上,對于較低層次的分論點論據應少引或不引.對一些名人語錄,格言,諺語,詩句等因具有常識性,因此在論文中一般不予注釋.
電大法學本科畢業論文
電大法學本科畢業論文范文
緩刑適用條件過于籠統,難于操作。我國《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期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緩刑。”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希望能幫到你哦,更多內容請瀏覽(www.oh100.com/bylw)。
題目: 我國緩刑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對策
目 錄
一、我國緩刑制度的現狀 ………………………………………………1
(一)適用緩刑較多的幾種罪名……………………………………2
(二)適用緩刑與罰金刑掛鉤………………………………………2
(三)適用緩刑對未成年人犯罪較普遍……………………………2
二、我國緩刑制度存在的問題 …………………………………………3
(一)緩刑適用條件的問題…………………………………………3
(二)緩刑適用程序的問題…………………………………………4
(三)緩刑考察制度的問題…………………………………………5
三、我國緩刑制度的完善 ………………………………………………6
(一)緩刑適用條件的完善 ………………………………………6
(二)緩刑適用程序的完善 ………………………………………9
(三)緩刑考察制度的完善 ………………………………………12
四、結束語………………………………………………………………13
參考文獻 ………………………………………………………………15
我國緩刑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對策
內容摘要 本文著重論述我國實施緩刑制度的現狀及在適用上、考察監督上存在的種種具體問題和弊端,影響法律的嚴肅性和司法的公正性。針對我國緩刑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從緩刑的適用條件、適用程序和考察監督制度等方面提出規范完善的建議,有效地抑制對緩刑的濫用,使緩刑的意義充分發揮出來。
關鍵詞 緩刑制度 現狀 適用條件 適用程序 考察監督
近年來,我國推行刑事輕刑化的司法理念,作為在判刑的同時暫不執行刑罰的緩刑,無疑成為我國現行刑罰制度的寵兒。緩刑,是指對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內附條件不執行原判刑罰的一種刑罰制度。它的特點是在判刑的同時宣告暫不執行刑罰,但在一定時間內保留執行刑罰的可能性。我國現行緩刑制度在司法實踐中,一方面確實取得了顯著的成效,為推動我們刑罰的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在另一方面,不可否認的是緩刑的具體實施及如何去實施、如何監督等等方面還存在著種種具體問題,往往使該適用緩刑的卻未適用,不該適用卻適用,導致緩刑的目的無法實現,甚至有些法官、有些地方使緩刑成為有錢、有權人的避難所,大大破壞了罰當其罪的立法原則,影響法律的嚴肅性和司法的公正性,因此有必要完善緩刑制度。
一、我國緩刑制度的現狀
緩刑制度是我國一項特殊的刑罰制度,也是一項重要的人權制度,它體現了我國刑法懲罰與寬大相結合、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我國刑法實施發揮著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法院對公訴案件判決時適用緩刑的比例逐年增加,據某市法院統計:xx年緩刑適用人數與判決人數的比例為8%, xx年則為15%,xx年為31%,這樣快速提高比例,未免有濫用之嫌。、
(一)適用緩刑較多的幾種罪名
1、職務犯罪。據統計,恩平法院在此類案件的宣判上,90%以上案件適用了緩刑。
2、交通肇事罪。交通肇罪犯罪屬于過失犯罪,大部分犯罪分子主觀惡性較小,且犯罪后又能及時報案、積極搶救被害人和賠償其經濟損失,具有明顯的悔罪表現,適用緩刑不致危害社會,有利于維護被害人親屬的經濟利益和社會穩定,判決后群眾認同度高,占緩刑案件總數的25%。
3、故意傷害罪,緩刑適用率也很高,法院在進行宣判時,同民事賠償掛鉤,并決定著是否去適用緩刑。
4、其它的侵犯財產罪,像犯盜竊罪等侵犯財產犯罪的被告人,盜得的數額沒有達到巨大時,法院也經常會有宣判緩刑的。
(二)適用緩刑與罰金刑掛鉤
罰金刑是人民法院判處犯罪分子向,審判人員將罰金的數額大小及其到位率作為決定適用緩刑的條件。有時也會誤導一些不懂法的人認為違法犯罪不要緊,只要交錢就不用坐牢,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主要是地方財政差,法院依靠罰金上繳后返還使用來彌補經費不足。
(三)適用緩刑對未成年人犯罪較普遍
xx年上半年,對未成年犯適用緩刑的案件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70%,比往年未成年犯罪案件適用緩刑大大地上升了。未成年人犯罪是法定從輕或減輕情節,司法實踐中減輕處罰的較多,如果再有自首、從犯等從輕情節,法院一般都會判處緩刑。在適用緩刑的未成年人犯罪中,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但由于具有法定減輕情節而適用緩刑的,也有一定比例。隨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出臺,相信以后對未成年犯適用緩刑的判決會繼續上升。
總之,緩刑是我國重要的刑罰制度之一,正確適用緩刑制度,不僅能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減少社會矛盾,而且有利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如果濫用這項制度就會起到相反的作用。從我國目前緩刑制度適用和執行的現狀來看,仍然存在著問題和缺陷,需要進一步加以完善。
二、我國緩刑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緩刑適用條件的問題
緩刑適用條件過于籠統,難于操作。我國《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期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緩刑?!钡谄呤臈l規定:“對于累犯,不適用緩刑。”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緩刑的適用條件可以概括為以下三個方面:(1)必須是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罰。(2)不是累犯。(3)根據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刑法的這一規定,對緩刑適用的具體情節、罪犯的悔罪表現、是否不致再危害社會等等方面,均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特別是什么是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實踐中不好掌握,在一定程序上影響緩刑的適用。有使司法機關在適用緩刑的問題上實際是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態,很可能會致使法官在考慮是否對犯罪人適用緩刑時陷入無所適從的狀況,同時又容易誤導法官過度濫用刑罰的自由裁量權,而且也極有可能為一些徇私枉法者提供了借口,這不符合量刑標準的統一和公開、公正,容易導致對一些本不該適用緩刑的罪犯適用緩刑,對一些應當適用緩刑的罪犯卻沒有適用緩刑。
(二)緩刑適用程序的問題
程序公正是做到實體公正最有力的保障。程序公正可以排除在選擇和適用法律過程中的不當意向,而且還能保障法律的準確適用。我國雖然有一些司法解釋對緩刑適用的程序性內容有所提及,但我國緩刑制度上沒有設置程序性規范,極大地影響了緩刑裁量的公正性,從而導致了在司法實踐中出現不少問題。
1、缺少透明度。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對犯罪分子是否判緩刑,須通過合議庭和審判委員會的討論評議,討論犯罪人是否符合緩刑適用的三個條件,隨后才作出適用緩刑的判決,但其合議庭和審委會的討論決定過程是秘密進行的,而且,誰也不知作出“不致再危害社會”的標準是如何預測的,這點使人難以信服,同時使社會也難以理解。以至于形成了“暗箱操作”。
2、缺少有效的監督。緩刑適用的取決權只在法院,它是法院審判權的一個方面。但任何權力都應當受到有效的監督,若則必然導致貪腐。檢察機關雖然可提起抗訴,但檢察機關對緩刑的適用認識比較模糊,極少就那種可與不可適用緩刑的案件提起抗訴,故這種抗訴權對緩刑的適用并不是有效監督。
3、缺少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的發言權和社會的參與權。在司法實踐中,判適用緩刑前缺少了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的發言權和社會的參與權、監督權,只是單純的就案辦案,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就判緩刑,對一些無經濟來源閑散人員、平時表現不夠好的被告人也判緩刑,社會效果不好,不利于對緩刑犯的監管改造。
(三)緩刑考察制度的問題
對緩刑犯的考察,1997年《刑法》規定是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配合
。這種考察和管理機制,在實踐中存在許多問題:
1、監督考察的組織不健全。我國刑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但實際上,由于公安機關的人員不足,工作任務繁重,目前尚未建立緩刑考察機構,對緩刑考察無暇顧及。往往由法院代行公安職能對緩刑犯進行走訪考察。另外,緩刑犯所在的單位及基層組織力量薄弱,它們并不清楚自己有協助執行的義務,甚至對罪犯的判刑情況和需要考驗也不清楚,還認為罪犯被無罪釋放,使得緩刑考察幾乎成為空白地帶。
2、交付監管脫節。法院在緩刑判決后,只送達執行通知書給公安機關,而不負責將執行落實到位;有的作出判決后,讓緩刑犯自行到所在地派出所報到;有的在判決生效后遲遲不交付監管文書送達執行機關;還有的緩刑犯有意或無意不去報到,而外出打工,造成緩刑犯事實上的脫管。由于監管手續未能很好的銜接,在實踐中基層派出所未能全面及時掌握本轄區緩刑犯的情況,影響了監管和考察工作的開展。
3、現行的考察方法不適應新形勢。現在流動人員犯罪日漸突出,原來以戶籍、糧籍、工作單位為手段的社會控制機制已經無法有效地實現對緩刑犯管理、考察、幫教等職能。
三、我國緩刑制度的完善
(一)緩刑適用條件的完善
1、緩刑適用條件要詳細、明確、具體。緩刑適用條件,即具備哪些條件就可以適用緩刑,這在判處刑罰時對是否適用緩刑起著決定作用。目前我國刑法規定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不致于再危害社會是我國緩刑適用條件。
犯罪情節是指在犯罪過程中體現出來的犯罪人的主觀惡性和對他人的攻擊性,以及由于犯罪行為所造成的客觀危害和損失,因而在決定是否適用緩刑時應考慮到方方面面的實際情況。如果犯罪人的主觀惡性較深而且造成了較大的客觀危害,仍然對其適用緩刑,則可能喪失法律的公正性。故在決定是否適用緩刑時,考察犯罪情節的主要內容是犯罪人主觀惡性以及犯罪所造成的客觀危害程度。基于這一標準,成為對犯罪人是否適用緩刑時的考察對象有:(1)能夠理解和寬容的犯罪動機。犯罪動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為人的主觀惡性。比如,因經濟困難而盜竊的犯罪人主觀惡性要小于出于貪圖享樂和斂財為動機的犯罪人。對于前者可以更多地去考慮適用緩刑,但對后者考慮適用緩刑時,則須慎重考慮適用緩刑可能給社會帶來的不良后果。(2)過失犯罪。過失犯其實其主觀上并不想犯罪,其并不支持危害結果的出現。因此可以相信即使不對其實際執行刑罰,其也不會再去實施犯罪行為,對此類犯罪同樣可以更多地去考慮適用緩刑。(3)因防衛過當和避險過當而造成的犯罪。因防衛過當或避險過當而構成犯罪的,其行為人本身主觀惡性較小,適用緩刑一般不會對社會產生危害。(4)犯罪中止、犯罪預備和某些犯罪未遂。中止犯雖然是在故意心態的支配下實施了犯罪行為,但是,他在犯罪過程中,心態已經發生轉變。犯罪預備和犯罪未遂表明犯罪造成的客觀危害不嚴重,同樣可以考慮去適用緩刑。
悔罪表現是指犯罪人在實施犯罪行為后所表現出來的對自己行為的主觀心態的外在反映。犯罪行為是已經客觀存在的事實,犯罪行為人對這些事實持何種態度,這是刑事審判活動中定罪量刑的一項重要依據。只有犯罪行為人真正認識到犯罪行為的危害性,并有消除這種危害性的愿望和表現,才能夠說明犯罪行為人已經從中汲取了教訓。悔罪可以表現為以下幾類:(1)以積極的行為減少因其犯罪對社會造成的危害程度。如對其犯罪行為造成的危害積極進行協助搶救、退贓、消除影響、恢復原狀、積極賠償等等;(2)愿意接受處理、積極配合偵查工作。這包括主動投案自首、揭發同案犯、提供犯罪線索、協助公安機關破案等情形。
在考察了犯罪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后,還應考慮到若對其適用緩刑,將來是否會危害社會。社會危害性是判定罪與非罪的標準,將影響到犯罪行為人應負何種刑事責任和刑罰執行方式,對犯罪分子人身危險性的預測結果關系到緩刑的適用。所以,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緩刑預測制度,內容應包括:(1)犯罪歷史。(2)個人經歷。(3)生活環境。(4)對犯罪人適用緩刑可以期待到的效果。如果是真正想通過得到緩刑機會來痛改前非,這種犯罪人一般都會十分珍惜緩刑這樣的機會,約束好自己的行為,改過自新,努力去證明自已可以洗心革面,重新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故可以期待對這類犯罪人適用緩刑能取得較好的效果。(5)一貫品行。(6)犯罪人身體和精神條件。像患病或殘疾而喪失犯罪能力的犯罪人,可以多考慮適用緩刑。相反,那些心理變態、情緒難以自我控制,以及具有某方面癮癖的犯罪人,則容易在不正常心理和情緒的驅使下,或者在某方面癮癖(如吸毒、酗酒)的控制下再次犯罪。
2、明文規定應當適用緩刑和不得適用緩刑的情形,以便有法可依。我國刑法應當作出適用緩刑和不得適用緩刑的規定,以便法官在考慮是否適用緩刑時做到有法可依,筆者認為,對我國刑法“可以適用緩刑”的情形改為“應當適用緩刑”的情形,詳細表述如下:“被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初犯,若真誠悔罪,對其適用緩刑不危及社會秩序的,應當適用緩刑。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初罪,若其真誠悔罪,且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其適用緩刑不會危及社會的,應當宣告緩刑:(1)主觀惡性不大的未成年人;(2)屬于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而造成犯罪的;(3)犯罪中止的;(4)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現的:(5)被脅迫、被誘騙參加犯罪的;(6)喪失危害社會能力的聾啞人、盲人及其他病殘者。不得適用緩刑的情形:(1)累犯;(2)緩刑或假釋期考驗期間再犯新罪的;(3)同時犯數罪的;(4)慣犯、教唆犯及團伙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和屢教不改者;(5)犯罪性質嚴重或影響極為惡劣的。(6)犯罪后拒不認罪的。
3、支持、鼓勵法官依法適用緩刑?!斑m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這一刑法規定的適用緩刑標準,實際上是由法官根據各方面因素作出的主觀判斷。作出宣告緩刑的法官,極有可能要面對被判處緩刑的人以后再次犯罪,若因此就歸咎于法官的判斷失誤,就可能會影響到法官對犯罪人宣告緩刑的積極性,從而阻礙了緩刑功能的發揮。因此,鑒于這方面可能會出現的問題,應當支持、鼓勵法官有足夠的事實依據令其相信對犯罪人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即使被判處緩刑人在緩刑考驗期間因再次犯罪而被撤銷緩刑,也不必追究原判法官判斷失誤的責任。另一方面還應規定,法官若不按照刑法規定的適用緩刑的條件對犯罪人進行審查,在犯罪人不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情況下宣告緩刑,致使被判處緩刑的人在緩刑期間再次危害社會的,就應當追究原判法官玩忽職守或者濫用權力的責任。這樣可以監督法官濫用緩刑,增強法官的責任感,另一方面又可以鼓勵法官依法大膽地去適用緩刑。
(二)緩刑適用程序的完善
我國刑法有必要增設緩刑適用程序的規定,把人民法院的緩刑裁量權、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的發言權、社會的參與權都置于陽光之下,現筆者提一些粗淺的建議:
1、提高緩刑適用的透明度。凡判決緩刑的案件,審判人員應從犯罪情節、犯罪危害、社會影響、主觀性等在判決書中全方位依據客觀事實進行綜合論證,結合公安機關、公訴機關及受害者等各方面的意見,在法律的準繩下將證據列舉分析論證適用緩刑的理由,杜絕暗箱操作。
2、采取有效監督制約機制。法院各級領導要重視緩刑案件的審判工作,制定有關適用緩刑案件的監督辦法,采取多種形式加強管理,強化監督。既要加強對個案審理的監督、指導
和把關,確保個案質量,也要強化宏觀管理,切實控制好緩刑案件的總量和質量。不但要接受檢察院的監督,同時還要主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發揮本院審判監督庭的職能,對緩刑案件定期進行復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增設緩刑聽證制度。經開庭審理后,合議庭評議認為被告人可適用緩刑的,應舉行緩刑聽證會。引入緩刑聽證制度,使與案件有關的被害人、公訴人、偵查人員及被告人單位、學校、社區管理人員、村民居委會等參與人能夠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因為他們與被告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對被告人平時的表現甚至犯罪的基本情況都比較了解,對被告人能否適用緩刑的意見也比較客觀,將他們的意見和建議作為緩刑適用的參考,能提高緩刑適用的客觀性和依據性。緩刑聽證參加人來自被告人轄區的不同地方,是各種不同意見的代表者,他們可以在對法律負責的前提下,按照自己意愿如實發表意見,這樣可能做到有理當面講,極大地保證程序上的公平公正,進而可以保證實體上的公平公正,使法官作出的裁判更加客觀公正,也更能體現民意。再次,尊重了公民的知情權,有利于對緩刑犯的考察。一方面,通過緩刑聽證,使被告人所在轄區的公民知道了被告人適用緩刑與否的原因,極大程度地尊重了公民知情權;另一方面,有利于激發被告人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的積極性,使之自覺地參與到對緩刑犯的考察工作之中,從而改變過去對緩刑考察不好執行的窘況,是對緩刑制度的有益完善。對緩刑聽證程序應從以下幾方面進行:
(1)參加人員。包括合議庭組成人員、案件的公訴人、公安機關轄區派出所的民警、受害人及其家屬、被告人及其家屬、被告人所在單位代表、被告人單位、學校、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等有關人員。上述人員除公訴人外,并非法定參加人,他們是否愿意接受法院的邀請參與聽證沒有法律上的保證,是否參加聽證會應當由其自行決定,因為對被告人是否適用緩刑提供證據并非其法定義務。筆者認為,聽證人員不需要固定模式全部參加,可以根據案件的需要,案件的關鍵人員能夠到場即可,如傷害案件的被害人、被告人的單位和住所地的管理人員等,公訴人到庭時可以征求其意見,偵查人員和其他有關的人員,如果不能到場,可以以書面形式進行反饋意見。聽證方式可以靈活掌握。但聽證人員必須是與被告人“相關”的人。
(2)聽證內容。應當圍繞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個人情況、家庭情況、社區改造環境、緩刑考察期間的義務能否得到切實履行等進行核實,并確認對犯罪分子緩刑考察期間的監督責任能否落實。
(3)聽證的程序。首先,由法官支持適用緩刑;其次,由各方發表同意或者反對的意見,并可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必要時法官可以主動進行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在法庭上公開;再次,由被告人作陳述,表明對自己適用緩刑的態度和在緩刑考察期間的義務如何去落實等。
(4)聽證結束。聽證后,合議庭應根據各方的意見綜合考慮,作出適用或不適用緩刑的判決。
(三)緩刑考察制度的完善
為了充分發揮緩刑在感化挽救犯罪人方面的作用,進一步提高緩刑適用的社會效果,現行刑法關于緩刑考察制度的規定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完善。
1、設立監督考察組織。在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設立專門的緩刑監督組織和專職從事緩刑監管工作,制定規范的考察管理制度,具體負責對緩刑犯的監督考察工作,并通過立法加以規定。對具體緩刑的考察,可由縣級考察機構直接委派考察人員,專職負責考察工作,并加強與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的聯系,積極調動社會監督力量,對緩刑犯進行多形式多渠道的考察、教育和管理,如定期向罪犯原所在單位或居住地的居委會、村委會了解其表現情況,聯合組織對轄區內的緩刑犯進行法制教育等。另外,還定期向法院提交緩刑犯的考察報告。
2、加強對緩刑執行的監督。緩刑犯交付工作之所以脫節,主要是缺乏監督所致,因此,應盡快完善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切實保障檢察機關對緩刑犯監管工作的法律監督權。檢察機關自身要對緩刑執行的監督高度重視,對公安機關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并將此作為一項日常工作列入對監所部門的考核范圍。
3、完善交付執行的銜接機制。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百五十五條的規定,在交付執行前對在押的緩刑犯采取監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以確保交付執行前對緩刑犯進行有效的監管。同時,建立執行回折制度,在法院送達的執行文書上附加執行回折,此回折不是為了證明執行文書是否送達,而是讓執行機關將緩刑執行是否落實的情況及時以回折的形式回復給法院,法院收到此回折,確定執行已經落實后完成執行交付手續。另外,應制定制式協助執行通知書,緩刑犯有工作單位的,發到緩刑犯工作單位請其協助執行,沒有工作單位的協助執行通知書發到緩刑犯的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請其協助執行,以便在更大的范圍內加強對緩刑犯的考察和幫教。
4、在緩刑犯所在地進行公示。將緩刑犯的罪行、判決結果、悔罪表現在被告人的工作單位、居住地進行公示,說明緩刑犯應當遵守的監督管理規定,發動當地群眾協助對緩刑犯的監督和幫教。并在緩刑犯工作單位、居住地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便于隨時了解群眾意見。
5、建立考察聯動機制。對經過批準外出的緩刑犯,執行機關應當及時通知其目的地的公安機關予以繼續考察,以確保緩刑考察的連續性。另外,采取戶籍網絡登記,即將緩刑犯的基本信息登記在公安系統的人口信息網絡,全國共享,對其進行聯網監督。
四、結束語
通過對我國緩刑制度適用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后,發現目前司法實踐中緩刑適用的盲目性大,有些司法人員對犯罪人適用緩刑的原因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與法治的要求相差太遠。另一方面,有些司法人員對緩刑適用的冷淡態度令人憂心。因此,本文主要針對緩刑適用以及緩刑考察方面進行談論,對我國緩刑制度提出完善見解,細化緩刑適用條件,規范緩刑適用程序,設置專門的監督考察機構,建立健全緩刑考察制度,充分體現緩刑制度的功能,使公、檢、法都 各負其責,各盡其職,對社會的和諧穩定,更好地發揮緩刑的真實效用。
;電大??频漠厴I論文老師也卡的么
卡
??飘厴I生同樣也要按時提交論文成果,??频漠厴I生論文如果沒過,老師也不會下發畢業證,影響以后的就業或者專升本等條件,但是一般??频漠厴I論文都好過,只要按照老師的要求嚴格整理論文格式和論文內容,不用太過擔心,按時完成就可以。
求一篇關于法學專業的實踐論文
論文摘要
民事行為制度作為大陸民法的重要制度之一,蘊涵維護意思自治和限制意思自治的雙重內容。其中,無效民事行為制度旨在維護意思自治而限制意思自治,因此需要運用無效民事行為轉化制度來緩和存在諸多無效民事行為的現實矛盾。通過結合各國家與地區的立法和判例,建議我國構建無效民事行為轉化的一般性制度和具體規則,并對物權法與債權法兩個領域進行針對性分析,嘗試證成我國引入無效民事行為轉化制度的可能性。
論文關鍵詞 民事行為 無效 轉化 物權法 債權法
1986年《民法通則》第58條規定了7種民事行為無效的情況。1999年《合同法》第52條將合同無效的情況限縮成5種。1999年《合同法解釋(一)》第4條將導致民事行為無效的法律位階限定于法律和行政法規。2009年《合同法解釋(二)》第14條進一步將導致合同無效的規定限定于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雖然立法上企圖對無效民事行為的判斷標準進行精確,但目前為止,效力性規定和管理性規定的識別仍舊是模糊的,從而導致司法實踐的諸多困難。一方面,效力性規范多用“應當”“必須”等術語表示,但是用此表示的規范卻并非都是效力性規范。此外,管理性規范中涉及公共利益的一些規定,也可能在實踐中直接適用《合同法》第52條第4項的規定,而被認定為無效。實際上,無效民事行為轉化制度已在我國司法中被運用。如《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的解釋》第11條規定:“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人訂立的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合同無效”。但根據本解釋第13條規定,如果有關部門在起訴前,將該塊土地劃撥與受讓方,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的無效合同可以按照補償性質的合同處理。立法者的意圖在于“第13條正是運用了無效民事行為轉化制度將無效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轉化為補償性質的合同。”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46條也將無效的合作建房關系轉化為借貸關系。但是,上述專門性規定的普適性畢竟有限,要解決無效民事行為轉化的混亂現狀,筆者認為我國亟需構建正式的無效民事行為轉化制度。
無效民事行為轉化制度可以適用于民法各個領域,我國應在未來的民法典總論中規定一般條款,以統領整個民法領域,為一切可能的轉化創造制度條件。通過對各國家與地區的立法、學說中的成功轉化經驗和我國實踐中經常出現的案例的總結,在各分則中規定特別條款。借鑒域外的先進經驗,并結合我國的具體制度,筆者接下來對物權法和債權法兩個領域的無效民事行為轉化制度的運用進行探討。
一、物權法上的無效民事行為轉化
物權法定原則決定了物權法許多條款都具有強制性,一旦違反,民事行為無效,這為無效民事行為轉化制度的運用提供了很大空間。
(一)無效的不動產抵押轉化為保證不動產抵押必須登記才能生效,未登記,不動產抵押設立無效。無效的抵押可以轉化為在抵押物價值范圍內的保證。雖然此時債權人失去了對特定財產的優先受償權,但獲得了擔保人以其全部財產保障原抵押財產價值范圍內債權平等實現的機會。而保證人保證的范圍也在原抵押財產價值范圍內,未增加其義務。但是此時的保證人應該是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因為債務人本來就需用自己全部的財產保證債權人債權實現,轉化無益。轉化后的保證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一般保證,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而連帶保證,保證人在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就須履行保證責任。在抵押中,只要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立即實現抵押權,可見連帶保證與抵押權實現相似,故應將無效的抵押轉化為連帶保證。
(二)違反物權法定的物權行為轉化為債權行為物權法定原則決定了物權的種類和內容嚴格依據法律規定,如果當事人設立了法律上未規定的物權,民事行為無效,但此時無效的物權民事行為可以轉化為債權行為。如《德國民法典》第1059條規定:用益權不得轉讓。用益權可以由他人行使。據此,用益權之讓與無效后德國判例將其轉化為使用權之委任。再如,當事人在動產租賃合同中約定承租人對此動產享有物權上的優先購買權。由于我國物權法上沒有動產優先購買權的規定,此約定無效。但此種約定可以轉化為債權法上的優先購買權。
(三)無效的質押轉化為抵押質押權的設立必須由質押人向質權人交付標的物,但在現行的民商事活動中卻會出現許多未交付標的物的情形,此時質押權設定無效,但我國承認動產抵押,為民事行為的轉化提供了契機。無效的質押可以轉化為動產抵押,因為質押和抵押都是用特定財產擔保債權人債權實現。
德國判例將土地所有權讓與無效,轉化為地役權之設定。這一判例在我國無適用空間,我國土地所有權只能歸集體和國家所有,私人之間對土地所有權的轉讓行為屬無權處分行為,前文已經論述,此種民事行為已導致第三人利益受損,所以不得轉化。此外德國還有判例認定無效的質權轉化為留置權。質押權的設定需采用書面形式,缺乏法定形式,質押權無效。無效民事行為的轉化需考慮當事人意思。特別是解釋轉化,就是由事人意思直接推動。而留置權是法定權利,權利的行使由法律推動,如果符合留置的條件,即使相對方反對,認為其本無留置意愿,也不會阻止留置權行使,所以無效的質押不能轉化為留置。我國澳門地區“民法典”將分層所有權設定無效轉化為共有。我國大陸與分層所有權制度相同的是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制度。澳門地區此種轉化規范在大陸是否適用?這一制度在大陸僅有的存在空間就是針對“筒子樓”。但隨著我國大陸住房制度的改革和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繁榮,“筒子樓”已逐漸淡出歷史舞臺,此轉化制度在大陸幾乎無生存空間。
二、債權法上的無效民事行為轉化
債權法崇尚意思自治,但合同行為仍然要受到強制性規范的限制,因此需要一定的無效民事行為轉化空間。
(一)無效的債務承擔轉化為第三人代為清償債務承擔需要債權人同意,未經債權人同意,債務承擔無效,但無論債務承擔還是第三人代為清償都是第三人幫助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這兩種民事行為追求的經濟利益一致。債務承擔需要債權人同意是為了防止有資力的債務人脫身此債務,換上無資力的第三人承擔債務,以保護債權人利益。轉化為第三人代為清償,消除了民事行為對債權人利益侵害的瑕疵,非但債務人未脫身于債務,還為債權人實現債權增加了保障砝碼,對于債權人而言,何樂而不為,所以此轉化可以允許。
(二)無效的本約轉化為預約預約是指約定將來訂立本約的契約。我國法律中雖然未對預約明確規定,但是司法實踐中已承認其效力。若本約因缺乏法定形式或未交付標的物無效,本約可轉化為類似的民事行為,但無類似的民事行為可以轉化為預約。預約是否應采用與本約相同的形式,各國各地區立法規定不一,如《意大利民法典》第1351條規定預約必須符合本約的形式要求。我國澳門地區“民法典”第404條規定預約不需要符合本約的形式要求。前文已就形式對民事行為效力的影響進行論述,若形式是為保護當事人利益,則本不該將形式作為強制性規定,若形式是為了保護公共利益,則此時的合同僅是預約,無論預約效力是強制磋商還是強制締約,是否能訂立本約尚不知曉,更不能說此預約已對外部產生不利益。預約的效果只是朝著本約的方向進行,但與本約相差仍然很大。所以預約不需要具備形式,本約可以轉化為預約。
(三)租賃期在六個月以上,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德國判例將無效的保證合同轉化為債務之承擔。梅迪庫斯也有限地贊同“無效的保證,只有在具備債務承擔的實體要件,承擔人具有自身的、直接的經濟利益時,才應認為存在債務承擔行為?!惫P者認為此種轉化加重了當事人負擔,不能轉化。債務承擔分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和并存的債務承擔,免責的債務承擔使債務人完全脫身于債務,承擔人獨立支撐債務的履行;即使并存的債務承擔,承擔人與債務人也是連帶關系,即債權到期,債務人和承擔人履行債務無先后順序。而保證責任的承擔是以債權人首先向債務人要求履行為前提,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才承擔責任,所以將無效的保證轉化為債務之承擔加重了保證人責任,不能轉化。
三、結語
憑借本文的短短篇幅,可能還是無法對構建無效民事行為轉化制度進行全面詳細的闡釋,但筆者認為,該制度的最終目的旨在保障意思自治的同時,維護市場活動的交易安全以及維護無過錯方的利益保障,無疑是未來我國民法制度發展中不可回避的問題,我國應早日制定無效民事行為轉化的一般性制度與具體規則,以完善無效民事行為轉化制度。
非常高興能與大家分享這些有關“法專畢業論文電大”的信息。在今天的討論中,我希望能幫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這個主題。感謝大家的參與和聆聽,希望這些信息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請添加微信號咨詢:19071507959
最新更新
推薦閱讀
猜你喜歡
關注我們

各地成考
成考專業
成考學校
成考報名
成考考試
成考畢業
成考資料
成考指南
成考攻略
網站首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