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學論文(教育法學論文選題)
教育法學論文(教育法學論文選題)
大家好,今天我來給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教育法學論文的問題。為了讓大家更好地理解這個問題,我將相關資料進行了整理,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目錄列表:
1.法學畢業論文格式2.法學論文選題哪個好過
3.法學畢業論文5000字左右 怎么寫 格式是什么 5.1前要交的 急需 !!
4.法學本科階段法律職業道德論文
5.如何在法學論文寫作中運用比較分析的方法
6.法學論文研究方法有哪些?

法學畢業論文格式
法學畢業論文格式范文模板
導語:當代,論文常用來指進行各個學術領域的研究和描述學術研究成果的文章,簡稱之為論文。下面由我為大家整理的法學畢業論文格式范文模板,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摘要: 為了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本著強制性、廣覆蓋性和公益性的原則,我國自2006年7月1日以來實施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是我國第一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自實施以來,由于在制度設計上存在諸多缺陷以及相配套的措施沒有到位,致使交強險在實施過程中遇到許多問題。本文首先分析了交強險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然后提出了完善交強險的相應對策。
論文關鍵詞: 交強險,問題,對策
一、前言
2006年7月1日我國正式實施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制度,這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交強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實行交強險制度,其首要目標就是通過國家法律強制手段,提高機動車第三方責任險的覆蓋面,在最大程度上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和基本的保障,從而更好地保護弱勢群體的權益。可見,交強險是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保障的一個特殊險種。作為我國第一個法定強制責任保險,其人道主義立場和保護交通事故弱勢參與者利益的制度價值不容懷疑。交強險實施兩年以來,在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以及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也發揮了巨大作用,充分發揮了保險的社會管理職能。但交強險在實施過程中也暴露了很多問題。筆者通過實習,認識到保險人越來越多的介入到因交通事故糾紛引起的民事、刑事關系中。本文結合實習中看到的關于交強險糾紛的案例,首先分析了我國交強險實施中的問題,然后給出了完善交強險的建議。
二、交強險制度實施結果證明一盈四虧
交強險制度的實施會對相關主體產生極大的影響,經過2年多的實施,僅僅有保險公司可以從交強險中的受益,而交強險的實施卻無法在其它主體上產生同樣的效果。甚至經營交強險的保險公司也未受益。
?。ㄒ唬┦芎θ藛栴}總結
我國交強險實行的是每一事故責任限額制,死亡傷殘的責任限額低,并不能使受害人得到及時賠償。對每一限額分項,進一步降低了受害人的保障程度。由于交強險針對的是每一起交通事故,而不是事故中的每一個受害人,在多人多車的交通事故中,所有受害人在責任限額中分攤,使得受害人的保障程度進一步降低。我國交強險的制度設計是其不足部分由投保人購買商業三者險為補充,但是很多的因車主或汽車駕駛人,一方面因為缺乏風險意識,另一方面因為沒有經濟能力購買商業三者險,使得發生交通事故時,并沒有經濟賠償能力使受害人得到充分賠償。
?。ǘ┍槐kU人的問題總結
被保險人普遍反映相對于交強險提供的保障,交強險的保費過高,即車主或駕駛人承擔了較高保費,而得到了低保障,被保險人的風險并沒有全部轉移。從交強險的實施情況看,目前交強險限額低引發的一個嚴峻的問題是,受害人的實際索賠額與交強險限額的差額由誰負擔?高收入者自身有經濟賠償能力、風險意識較高,一般通過買商業三者險,轉移自己的風險,而低收入者,如摩托車,二手車所有者,他們自身經濟賠償能力低,更需要買商業三者險轉移自己的風險,但因為自身風險意識不高加上承擔不起高保費,使得這些人中買商業三者險的比例并不高,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就可能得不到賠償。
?。ㄈ┍kU監管機構的問題總結
《交強險條例》確定了交強險費率不盈利不虧損的費率厘定模式和交強險業務的獨立核算模式,保監會主要對這兩方面實施監管。保監會規定保險公司支付代理人的交強險的手續費不超過4%,但因保險公司左手做交強險右手做商業車險使得保監會難于分清保險公司的經營費用。這就決定了保險監管部門需要投入極大的精力監管費率的厘定,監督交強險業務經營成本和利益是否與其他保險業務混同。保監會疲于監管但效果不佳。
(四)保險公司的問題總結
保險公司可以從交強險經營中獲益。如保險公司可以獲得現金流,保證資金鏈的平穩運轉,可以吸引投保交強險的客戶繼續在自己的公司投保商業三者險或其它車險,擴大市場份額,并借以盈利。但是不盈不虧原則使得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的積極性不高,沒有動力去創新。經營交強險要求保險公司進行計算機系統更新,財務方面單獨核算等,要投入大量成本。同時各保險公司還面臨經營交強險的法律環境惡劣,保險責任被法院隨意擴大,保險公司經營三者險的風險加大等問題。
(五)法院的問題總結
法院面臨的主要問題是交強險訴訟案件多,判決執行難。法院大多是保障受害人的利益,減少保險公司的豁免權,實際判決中,很多法院都將訴訟費用,出租車司機的承包金、誤工費等間接費用,受害人傷殘鑒定費等也判由保險公司承擔?!督粡婋U條例》規定了保險公司的四種墊付情形,但實際判決中很多法院也將四種情形下發生的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損失,判由保險人承擔的。而保險人根據《交強險條例》并不想承擔上述費用,一方面使得法院的判決執行難,另一方面加重了保險公司對交強險的不滿。受車主賠償能力限制,很多時候由于加害人經濟賠償能力不足,或者加害人在受到刑罰時不愿進行經濟賠償使得受害人的損害得不到補償,不利于社會安定,也不利于法院判決的`執行。
三、完善交強險的對策建議
?。ㄒ唬U大受害人范圍
我國機動車交強險的保障范圍是被保險機動車所致道路交通事故中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將乘客的傷害排除在外。理論上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是專門為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利益維護而設立的,其著眼點在于保障受害人能夠取得及時有效的補償, 在法院判決中很多法院也將車上乘客或正在上車或下車的人視為第三者。因此筆者認為應將受害人的范圍擴大至含有本車上的乘客,這能更好的轉嫁車主或駕駛員的風險,提高他們的賠償能力,使受害人得到保障。
?。ǘ┨岣呷松韨鲑r償限額
大幅度提高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限額,可以實現對人身傷亡損害賠償最充分的救濟,符合《交強險條例》的立法宗旨,也符合當下以人為本的國家政策和法制理念。雖然我國交強險把人身傷亡責任限額從6萬元提高至12萬元,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死亡賠償額在40萬左右,加上醫療費用也飛速增漲,我國人身傷亡賠償限額仍有較大提升空間。而且我國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實行分項原則,死亡限額為11萬醫療費用限額為1萬,降低了保障程度,而且責任限額是對每一事故中所有受害人的賠償限額,若事故中涉及多個受害人則各受害人要對本來就低的限額分攤,使得的受害人獲得的賠償更低,因此筆者認為應進一步提高人身傷害賠償限額,或者考慮取消分項限額制度,改變目前交強險在多車事故、多人死亡的情況下保障不足的局面。
(三)規定受害人對保險公司享有直接索賠權
目前,除英國外,各發達國家和地區一般都已賦予了受害人對保險公司的直接請求權。我國交強險應借鑒國外交強險做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中明確規定受害人對保險人享有直接請求權,從而可以簡化法律關系,節省訴訟成本,強化受害人的權利,保障受害人的權益。如果受害人不得直接請求保險人給付,僅向被保險人請求損害賠償,被保險人賠償后,再向保險人請求保險人給付保險金。
在此情形下,受害人的求償輾轉費時,經常遭到被保險人的故意推托,特別是被保險人被判刑服刑時,即使有賠償能力,也不愿再承擔經濟上的賠償責任,對受害人極為不利,不利于實現交強險的初衷。在交通事故人身索賠糾紛案件中,保險人大都是作為共同被告,而不是第三人,可見法院認可受害人對保險人享有直接索賠權,為了避免保險人的不滿,益在交強險條例中直接規定受害人對保險公司的享有直接索賠權。
?。ㄋ模嵭匈M率厘定自由化
我國交強險實行的是不盈利不虧損的費率厘定模式,實踐表明它僅不能降低交強險費率,反而使保險費率維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這對投保人意味著保險費的提高(如果考慮到保險責任的減少,則保險費將顯得更高),對受害人(特別是人身傷亡事故中的受害人)意味著交強險不能為其提供充分的保障,對保險公司意味著沒有利潤可以分配,對保險監管部門來說意味著疲于監管。因此有必要修改交強險不盈不虧的費率厘定模式。筆者建議可以引入英國交強險費率厘定的自由競爭機制,通過競爭使交強險費率合理化。競爭性的交強險費率不僅可以降低費率減輕投保人負擔,而且因為有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會降低對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保障程度,保險公司也可以獲得合理的經營利潤,同時保險監管機構也會避免疲于監管交強險的行為。
(五)完善相關法律,保證交強險的順利實施
由于法律適用性的不明確、各方利益出發點的不同以及對條款理解的差異等,交強險的實施過程中面臨許多爭議。如保險公司認為該賠法院卻判決不賠的;公司認為該拒賠,法院判決賠付的;一審判賠或不賠,二審改判的;不同法院對同類情況作出不同判決的(鑒定費與出租車的份兒錢等各法院存在較大差異);法院超限額判賠的(不顧交強險限額分項和針對的是每一事故)等等。各法院判決的不統一對于保險人和事故當事人來說都是極其不合理的。有的判決中法院認為道交法的法律位階高于交強險條例,且現行法律并未對兩者的適用規則作出明確規定,從而優先適用道交法。但筆者認為交強險條例和條款的出臺晚于道交法,是對我國立法體系的完善,且其規定也更全面、更細化、更專業。因此,我國亟待出臺相關法律,完善交強險的法律,明確道交法與交強險條例的適用規則。對于交強險條款中一些界定模糊的問題(墊付與追償情形是否適用),保險業應盡力和司法部門進行溝通,達成一致的見解,以維護交強險執行的明確性和一致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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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郝演蘇.酒后駕車險的三大漏洞[N].中國保險報,2003-8-20.
;法學論文選題哪個好過
這個并沒有一個固定的評判標準,在決定自己的法學論文選題之前,一定要做好各方面的篩選準備,比如是否是自己感興趣的,是否有論據可證,是否是導師贊成通過的選題,這些都是影響你論文選題是否好寫好過的因素。
法學論文選題主要主題方向如下:
法學教育、法學研究、經濟法、法學院、實踐教學、法學理論、案例教學法、法學教學、法理學、教學改革、方法論、民法學、案例教學、法律問題研究、司法考試、法學家、民法典、教學模式、法學思想、研討會、教學中的應用、教學方法、法學本科、法學課程、模擬法庭、國際法、法學本科教育、培養模式、人才培養、法學實踐教學、中國法學會、法律規制、高校法學等。
法學論文選題次要主題方向如下:
司法實踐、馬克思主義法學、羅馬法、法律規則、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學學科、教學改革、法學本科教育、教學模式等方向。
所以,沒有特別難的論文選題,只有你的知識扎實,就能順利通過學校老師的層層考核,順利畢業。主要按照你擅長的領域來選擇論文。
法學畢業論文5000字左右 怎么寫 格式是什么 5.1前要交的 急需 !!
論文的撰寫可以分兩個步驟,即選擇課題和研究課題。選題是論文撰寫成敗的關鍵。因為,選題是論文撰寫的第一步,它實際上就是確定“寫什么”的問題,亦即確定科學研究的方向。如果“寫什么”不明確,“怎么寫”就無從談起。
第一、要堅持選擇有科學價值和現實意義的課題??蓮囊韵氯齻€方面來選題。首先,要從現實的弊端中選題,其次,要從尋找科學研究的空白處和邊緣領域中選題,最后,要從尋找前人研究的不足處和錯誤處選題。
第二、要根據自己的能力選擇切實可行的課題??蓮囊韵氯齻€方面來綜合考慮。首先,要有充足的資料來源。其次,要有濃厚的研究興趣,選擇自己感興趣的課題,可以激發自己研究的熱情,最后,要能結合發揮自己的業務專長。
接下來的工作就是研究課題,研究課題一般程序是:搜集資料、研究資料,明確論點和選定材料,最后是執筆撰寫、修改定稿。
第一、研究課題的基礎工作———搜集資料。考生可以從查閱圖書館、資料室的資料,做實地調查研究、實驗與觀察等三個方面來搜集資料。
第二、研究課題的重點工作———研究資料。
第三、研究課題的核心工作―――明確論點和選定材料。
第四、研究課題的關鍵工作―――執筆撰寫。下筆時要對以下兩個方面加以注意:擬定提綱和基本格式。擬定提綱包括題目、基本論點、內容綱要。基本格式:一般論文由標題、摘要、正文、參考文獻等4方面內容構成。正文是論文的核心內容,包括緒論、本論、結論三大部分。
第五、研究課題的保障工作―――修改定稿。
總之,撰寫論文是一種復雜的思維活動,對于缺乏寫作經驗的學生來說,確有一定的難度。因此要“學習學習再學習,實踐實踐再實踐”,虛心向指導教師求教。 下面是論文一般格式,供參考:
1、論文題目:
要求準確、簡練、醒目、新穎。論文題目下附署名,在一行中要與標題對應而居中。題目用黑體三號字,加黑居中。
2、目錄
目錄是論文中主要段落的簡表,采用目錄索引方式。頁碼從一級標題宋體四號字,二、三級標題宋體小四號字。
3、內容摘要:
它是文章主要內容的摘錄,要求短、精、完整。字數少可幾十字,多不超過三百字為宜。仿宋小四號字,1.5倍行距;“摘要”四號宋體。
4、關鍵詞或主題詞
關鍵詞是從論文的題名、提要和正文中選取出來的,是對表述論文的中心內容有實質意義的詞匯。關鍵詞是用作計算機系統標引論文內容特征的詞語,便于信息系統匯集,以供讀者檢索。每篇論文一般選取3-8個詞匯作為關鍵詞,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左下方。仿宋小四號字,1.5倍行距;“關鍵詞”四號宋體。
主題詞是經過規范化的詞,在確定主題詞時,要對論文進行主題分析,依照標引和組配規則轉換成主題詞表中的規范詞語。(參見《漢語主題詞表》和《世界漢語主題詞表》)。
5、論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稱前言、序言和導言,用在論文的開頭。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寫出作者意圖,說明選題的目的和意義,并指出論文寫作的范圍。引言要短小精悍、緊扣主題。
〈2)論文正文:正文是論文的主體,正文應包括論點、論據、論證過程和結論。主體部分包括以下內容:a.提出問題-論點;b.分析問題-論據和論證;c.解決問題-論證方法與步驟;d.結論。正文一級標題:宋體四號字加黑居左;
正文二級標題:宋體小四號字加黑居左縮兩格;
正文三級標題:宋體小四號字居左縮兩格;
正文其余文字小四號,統一采用1.5倍行間距編排。
圖:論文中的每幅圖都應有圖題,圖題由圖號和圖名組成,用五號宋體。圖號按部分編排,如“圖2-3”表示第2部分第3張插圖,圖號與圖名之間空一格排寫,圖題居中置于圖下。
表:每個表格應有自已的表題和表序,表題應寫在表格上方正中,用五號宋體,表序寫在表題左方不加標點,空一格接寫表題,表題末尾不加標點。表格應逐章編序,如“表4-2”表示第4部分的第2張表。表格允許下頁接寫,接寫時表題省略,表頭應重復書寫,并在右上方寫“續表××”。
6、參考文獻
一篇論文的參考文獻是將論文在研究和寫作中可參考或引證的主要文獻資料,列于論文的末尾。參考文獻應另起一頁,標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進行。宋體五號字,1.5倍行距;“參考文獻”四號宋體加粗居左。
中文:作者--標題--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
英文:作者--標題--出版物信息
所列參考文獻的要求是:
(1)所列參考文獻應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讀者考證。
(2)所列舉的參考文獻要標明序號、著作或文章的標題、作者、出版物信息。舉例:[1] 王謙.會計信息失真原因及對策[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07,(12):26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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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本科階段法律職業道德論文
法學本科階段法律職業道德論文
信仰是在法律職業形成的過程中形成的,法律職業共同的精神追求。以下是我J.L為大家分享的關于法學本科階段法律職業道德之論文范文。
一、我國法學本科階段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現狀及其原因
1.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中法律職業道德考核的分值偏低
從2002年開始,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將法律職業道德納入考試范圍,但是考核的分值始終徘徊在5分左右,與其他的內容動輒幾十分相比較很難引起人們的重視。
目前,很多高校在確定本校的法學專業教學計劃時主動向司法考試中考核內容較多的科目傾斜。暫且不論這種做法的對錯,但在實踐中卻直接導致了法律職業道德課程的虛設,甚至有的高校根本就不設這門課程。有關法律職業道德的內容,卻在法理學、訴訟法或者司法制度概論等課程中講解。
這一點也顯示了法律職業道德課程在高校法學專業課程設置中地位較低。此外,很多高校在法學本科專業教學計劃中設置思想道德修養課程,作為必修課,但沒有專門設置系統學習法律職業道德的課程。思想道德修養課程主要是講解公共道德的課程。法律職業道德雖然屬于道德的范疇,但不同于公共道德。法律職業道德具有主體的特殊性、規范的明確性和具有較強的約束力的特征。
法律職業道德適用的主體主要是專門從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等法律職業人員,對于非法律職業人員沒有約束力。法律職業道德不能停留在一般道德準則層面,必須形成具有明確權利義務內容的、具體的標準和可操作的行為規范。
如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約束法官行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最高人民檢察院通過的約束檢察官行為的《檢察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試行)和中華律師協會通過的約束律師行為的《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這些基本規則都對相關法律職業的道德作出了特別的要求。而且,這些規范均具有實質性的約束力。
如果違反了職業道德規范,均要求追究相應的紀律責任,甚至是法律責任。所以,思想道德修改課程不能完全取代法律職業道德課程。再加上思想道德修養課程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陳舊,教學效果欠佳,根本不能滿足法學專業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要求。
2.法律職業道德領域的專業研究人員較少,師資缺乏
目前在法律職業道德領域內進行專業研究的人員較少,各高校中從事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師資嚴重缺乏。這也直接導致法律職業道德課程開設的困難。部分高校在法學教學計劃中將法律倫理學作為法學選修課程。
但是因為缺乏專業的師資,該課程一直沒有真正開設。有些高校雖然開設了該課程,但是多由法理學或訴訟法學方面的教師擔任主要教學工作。這些人員沒有真正研究過法律職業道德,因此,該課程的教授也只能限于對有關職業倫理規范的講解。
另外,法律職業道德課程方面的教材和資料也相對較少,對于該課程的開設也有較大的影響,直接制約了法學本科階段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發展。
二、完善法學本科階段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措施
1.明確法律職業道德在法學本科階段的目標和定位
我國目前司法改革中提到了?審判分離?,對于司法官不但要求具有成熟的司法經驗、深厚的法學知識背景和一定的修養,還要求司法官具有公正清廉、忠于法律的職業道德。
法律職業道德是法律職業者必備的素養之一,因此,法學教育必須重視法律職業道德的教育。我們應該改變目前對法律職業道德的忽視態度,在設立法學本科階段的培養目標時,明確法律職業道德的內容。在確定法學本科專業核心課程時,法律職業道德應該成為核心課程之一。
2.加大法律職業道德在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中的考核比重
設置法律職業道德門檻法律職業道德一直是各國普遍關注的重要問題,對法律職業群體具有重要的意義。英國大學的法學院除了比較重視對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實踐能力的培訓外,還有重點地安排教學計劃來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如道德、法律倫理、職業素質、律己意識等。美國大部分州要求學生在獲得律師職業資格之前必須通過律師職業道德考試。
在通過律師職業道德考試和律師資格考試后,美國法科畢業生仍須通過由各州律師公會主持的?道德品格?考察和面試才能宣誓成為正式律師。與英美等國家對法律職業道德的要求相比較,我國對法律職業道德方面的要求是比較低的。
就律師職業來說,只要品行良好,沒有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吊銷律師執業資格,就可以取得律師執業資格。沒有對法律職業道德做特別的要求。這也直接導致了法律職業道德課程在實踐中得不到重視。
因此,筆者建議應加大法律職業道德在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中的考核比重,提高相應的分值,改變目前各高校中不設或者虛設法律職業道德課程的現狀。另外,在取得有關職業資格和執業資格時,提出高于普通大眾公共道德的要求。
3.探索多種形式的教學方法,提高法律職業道德課程的教學效果
法律職業道德的教學必須使法律職業道德要求內化成法律職業人人格的一部分。雖然不同的法律職業,具體的職業道德并不完全相同,但法律職業道德包括忠于法律,忠于職守,廉潔公正以及行為端正自重等,這是法律職業共同體共同遵守的職業倫理。
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內容決定了在教學過程中不能單純地對學生進行倫理道德說教,而是應該通過收集大量的法律實踐資料,創設生動的法律職業場景,通過多種教學方法進行教學。大學本科階段是法律職業道德培養和教育的關鍵時期,是法律職業人形成法律職業道德的重要階段。
在教學方面上,可以采用案例教學法、模擬法庭和法律診所等教學方法,為學生提供道德情感體驗的環境,使法律職業道德真正內化成他們的信仰。此外,也可以聘請具有較高的法律威望的專業人士為學生做法律職業道德方面的專題講座,提高學生的道德認同。
4.培養法律職業信仰法律職業
信仰是在法律職業形成的過程中形成的,法律職業共同的精神追求。法律職業信仰的表現形態包括法律信念、法律理念、法律觀念、法律意識等,其核心是一種對法治的精神追求。如果主體本身缺乏法律信仰和精神追求,沒有規則至上的信念,沒有權利本位與權力控制的觀念,法治也很難實現。
因此,在法學本科階段的教學中,不僅是法律職業道德課程,其他法學課程包括理論性和應用的課程的教學中,都必須將法律職業信仰的培養作為其重要的內容。
;如何在法學論文寫作中運用比較分析的方法
在法學論文寫作中運用比較分析的方法如下:
寫作方式是以國家為主線,分別論述,如美國、日本、德國、英國等等,將這些國家細數一遍。這種寫作方式的特點是國別比較清楚,能夠使讀者非常消楚地獲得不同的國家,在相同的法律問題是怎么進行立法的。
但是缺點也很明顯,即這樣的寫作方法非??菰?,如果過度地介紹某一國家的立法,要么構成過度引用,那么構成抄襲。目前,很多老師對這種寫法是比較反感的,我們也不建議同學們按照這種方法來寫作比較法內容。
寫作方法是不以國家為主線,而是以寫作的內容、主題等等為主線,將不固國家的不同立法、理論等穿插其中,這樣的體系安排是一種更為高級的比較法寫作手法,往往能夠起到“潤物細無聲”的效果,使讀者不知不覺就了解了國外的立法與理論。
法學教育在法治人才培養方面發揮著基礎性、先導性作用,其發展既要遵循高等教育發展的一般規律,也要滿足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對其提出的基本要求。法學教育既是一種養成教育,也是一種專業教育。
法學論文注意事項:
1、一篇好的法學論文不會籠統地談論一個主題,而是會解決更加確切的爭論。
2、應該對相關法律有深入的了解和認識,并且可以準確地描述出來。
3、清晰的結構和準確的論點。
4、闡明法律的背景,可能包括相關的政策考慮,法律的歷史發展和起源,以及關于法律領域存在的學術爭論。
法學論文研究方法有哪些?
一、社會調查法
這是《調研報告》最大的特色所在,也是對法學傳統理論研究方法的突破。《調研報告》一文主要采用的是訪問調查與問卷調查相結合的方式。
1、訪問調查
訪問調查的主要優點是靈活方便彈性大,可適用于定性研究與定量研究?!墩{研報告》一文采用無結構式訪問調查中的重點訪問與深度訪問的方式,主要對30余位受訪對象進行深度訪談,這些受訪對象的資格一般為具有一定文化知識水平、對沉默權有所了解的公檢法司人員和社會各界人士。但《調研報告》在采用訪問調查方式的時候,在其對調查結果的評述中并未將被“深度訪問”的對象的意見單列出來,更沒有對在進行深度訪問過程中所取得的超出原先設計的問題之外的新信息新收獲在文章中予以闡述。因為不論調查者的思維有多縝密,在與受訪者面對面的訪問調查中總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新收獲,若能將這些收獲也在文章中稍作提及,將會使文章內容更豐富也更具說服力。
2、問卷調查
由于訪問調查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費用較高,所需人力和時間較多,從而對規模即“量”產生限制性影響,因此為獲得較全面客觀的結果,多采用將訪問調查與問卷調查相結合的研究方式?!墩{研報告》一文正是將這兩種方式同時結合運用的范例。其在調研中共分發問卷423份,收回有效問卷400份,其中公安人員45份,檢查人員69份,法官40份,律師27份,教學科研人員82份,普通居民137份。通過這種定量的研究方法,確保了調研方法的科學性。
《調研報告》一文通過對訪問調查與問卷調查這兩種方式的結合運用,使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其對調研結果所起的重要作用:①用具體詳實的數據為“沉默權在中國”這一課題研究提供豐富的實證資料。如對“沉默權:中國老百姓的認知度有多大”這一問題,調查者就以具體數據進行說明:“絕大多數(平均占96.7%以上)的被訪者對沉默權‘知道’或‘知道一點’,只有極少數被訪者(平均只占3.3%)對沉默權一無所知,這說明我們對沉默權的的啟蒙與宣傳起到了很好的效果?!雹跒槔碚撛O計提供依據。《調研報告》一文在第四部分“中國沉默權的規則設計”部分對沉默權規則的微觀設計與實施沉默權的配套措施均做了一定理論上的闡述??梢哉f,這部分理論的升華完全是基于前述對沉默權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之上。如在對我國的沉默權規則應當在多大范圍、多大程度上適用,其就以調研結果對之進行闡述:“調查統計揭示,今后我國在制定沉默權規則時,沉默權的使用范圍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小越好,而是應予適當的限制(有71%的被訪者持此觀點);沉默權的適用階段應主要適用于偵查階段(此階段在訴訟三階段中的贊成比例最高),或者偵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都予適用(有43%的被訪者這樣認為)?!?/p>
由此可見,調查研究方法是最具客觀性及科學性的法學研究方法,也只有這種方法才能更好地為實踐服務。
二、統計分析法
《調研報告》一文運用數理統計學的方法對調查所獲的龐雜的數字進行定量分析,從而為理論推斷提供了強有力的依據與支持,其運用的統計分析方法主要有以下兩種類型:
1、單變量描述性統計分析
《調研報告》采用的是定類變量,其取值只為類別屬性——職業,即其只將調查對象分為公安人員、檢查人員、法官、律師、教學科研人員和普通居民這六類,對每一個具體變量并無大小、程度之分。同時,從其收回的問卷數量可以看出,普通居民是出現頻次最高的變量值,為137份,即Mo=普通居民,其異眾比率Υ=(N-fmo)/N=(400-137)/400=0.6575。這說明眾數“普通居民”并不具有較高的代表性,即其余各個變量均占有一定比例,可反映出本次調查在對象的選取上是顧及各類調查對象的深度及廣度,從而避免片面性,較具客觀性。
2、推斷性統計分析
推斷性統計分析是根據樣本資料對總體的特征進行推斷?!墩{研報告》一文主要采用通過樣本對總體的未知參數進行估計的參數估計中的總體成數的區間估計法。如在第二部分“沉默權:真的很美好嗎”的“沉默權的價值評判”中,其調查結果顯示有80%的律師認為沉默權是一項好制度,若以收回的27份律師問卷調查為樣本,同時假設該調查的置信水平為95%,則P=80%=0.8,F(t)=95%,t=1.96,n=27,則總體成數的置信區間是0.8±0.15,即65%—95%。由此可見贊成沉默是一項好制度的律師有65%到95%的比例。因此,用此方法可以對其他未被調查的律師的意見情況進行一個總體估計評判,從而未沉默權的理論分析提供更廣闊的依據空間。
三、邏輯思維方法
理論思維是社會科學研究過程的后期階段,其特點是在對文獻資料或實證資料整理簡化和定量研究的基礎上進行思維加工,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綜觀《調研報告》一文,可以看到其在形式邏輯上主要采用了歸納的方法?!墩{研報告》采用的是不完全歸納法,其只是對某類對象的部分進行調查,據其具有或不具有某種屬性從而推論出該類對象的全部具有或不具有某種屬性,這就是不完全歸納法。在本篇調查報告中,這種方法的運用比比皆是。如在第二部分“沉默權:真的很美好嗎”的“沉默權存在的理論基礎”中,對“沉默權是否是無罪推定原則的必然要求”這一問題 ,在所有被訪者中有41%認為不是,22%回答不知道,只有37%的人認為是,可見作出準確判斷的被訪者比例并不高,從而推出“我們的普法與政法人員的培訓工作,仍需進一步加強”的結論。可以說,歸納方法的運用,是一種從個別到一般的思維過程,在調研中這種方法的應用尤其重要,可以使調查結果具有真實性與可信性。
四、組織移植的法律移植方法
組織移植原是生物學中的概念,將其引入法學領域,用以類比研究法律移植問題。法律移植是指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制度或機制和操作技術,納入本國的法治體系中。其存在著與器官移植相類似的問題——“成功地為受體所接受”地問題。我國的許多法律存在著未經深思熟慮就把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的法律簡單移植過來,造成異體排斥使許多法律移植失敗的情況。為了改善我國的刑事訴訟法,有必要進行法律移植,而沉默權的引入就是法律移植方法的體現。我們知道,沉默權制度作為現代刑事證據制度的重要內容,其最早使源于羅馬法,后來逐漸在世界各國刑事訴訟種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而中國刑事訴訟法開始引入沉默權只是近幾年的事。因而就產生了沉默權在中國的可適應性問題,即中國社會現有的土壤是否真正適合沉默權這一“舶來品”的生長。可見,我國刑事訴訟法學界在不斷完善自身的進程中,也意識到應引入國外已有的先進經驗,即移植國外法律制度,同時也認識到不能盲目引進,必須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找出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缺陷以及導致這些缺陷的可遺傳的“人文基因”(即社會環境),然后尋找和培育可以用來替代和改良“人文基因”的優良基因或方法。于是,在對沉默權進行正式規范之前對其進行一定的調研,發掘其在中國的可適性有多大及完善該制度的措施就顯得相當必要且重要。但不管怎么說,采用法律移植的方法引入沉默權,是完善我國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一條相當便捷的途徑,同時也開辟了一個嶄新的課題,具有相當的研究價值。
五、實證分析法
實證分析作為一種研究方法,其實包含著邏輯實證分析和經驗實證分析兩個基本層面。通常所說的“實證分析”一般只是指后者,也就是“社會分析方法”。所謂“經驗實證方法”是按照社會學本身的模式,將法律實施視為一種社會現象,并對這些現象作出社會學解釋的方法。可以說,在幾乎所有社會科學的實證分析方面,社會分析方法是最基礎、最普遍的一種研究方法。實證分析法是屬于描述性方法的范疇。所謂描述性方法即對現實存在的法律規范和法律活動作經驗性的表述和說明,即歸于實然(is)的范疇。實證分析法屬于一種基本的研究方法,與之相對應,在具體方法上主要注重社會調查。
在《調研報告》一文中,其在整體上采用的就是實證分析的方法,通過設計“沉默權:中國老百姓的認知度有多大”、“沉默權:真的很美好嗎”以及“沉默權在中國:是奢侈品嗎”這三個大問題再輔以各個具體的小問題來完成這一次實證調研工作。用實證分析法來研究法學并不多見,常用的是價值分析法(下文將具體闡釋),而實證分析法的作用就在于,以《調研報告》為例,通過具體親身的調研工作能獲取真實可靠的第一手資料,可以真正對社會各界對沉默權的真實看法有個大致把握,而這些素材是法學研究者坐在書房里所無從知曉的。而且,也只有通過這種親身的調研,才能知道引入沉默權制度到底是利大于弊還是弊大于利。法學研究就應該是源于實踐而高于實踐,若脫離實踐,只能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正如在法學界最早對實證分析與價值分析進行劃分的實證主義法學鼻祖邊沁就極力主張法學研究應以實然法為主。實際上,法律的制定、實施和改革本身必然要作用于社會,也會構成一種極為復雜的社會現象。法學研究者如果僅僅將觀察視野局限在法律規則本身,就會忽視大量的制約法律實現的社會因素。就刑事司法制度的實施而論,目前中國就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其中之一就是刑訊逼供,這就使對沉默權作為一種權利的研究成為必要??梢哉f,刑訊逼供本身并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甚至與刑事訴訟法直接相違背。但是,它為什么發生且相當普遍,這就不僅涉及到刑事訴訟立法本身不嚴密的問題,還涉及到社會問題,因此,要對這一問題作出解釋分析,就必須采用諸如數據統計分析、訪談、社會調查等經驗分析方法,以較為精確的方式觀察某一法律現象的現狀、成因和發展軌跡,發現制約法律制定和法律實施的具體社會因素以及它們相互間的關系。通過這樣的分析,法學者可以為人們提供有關某一問題動態的、立體的、定量的解釋,使得自己對某一問題的認識盡可能接近客觀實際情況。這就如醫學上診斷與治療的關系一樣。社會學的分析就好比醫生對病情進行診斷,這一工作應盡可能精確,使得有關病癥的病理、程度、成因得到準確的分析。至于治療甚至手術活動,則屬于建立在“知”之上的“行”的范圍了。
六、價值分析法
價值分析法是與實證分析法相對應的研究方法。法學者通常用它來論證某一原則、規則、制度的正當性和合理性,或者批判某一制度或現象的非正義性。價值分析法屬于規范性方法的范疇,所謂規范性方法是找出既有法律規范和法律實踐中的不足,并開出解決問題的處方,即歸于“應然”(ought)的范疇。對于實然與應然,我認為它們之間并不存在無法跨越的鴻溝,它們是相互關聯補充的,應然是以實然為基礎,實然以應然為歸宿。就《調研報告》而言,其前三部分顯然采取的是實證分析法,而第四部分則是明顯的價值分析法
好了,今天關于教育法學論文就到這里了。希望大家對教育法學論文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時也希望這個話題教育法學論文的解答可以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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