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畢業論文(法學畢業論文選題參考)
法學畢業論文(法學畢業論文選題參考)
感謝大家在這個法學畢業論文問題集合中的積極參與。我將用專業的態度回答每個問題,并盡量給出具體的例子和實踐經驗,以幫助大家理解和應用相關概念。
文章目錄列表:
1.如何一個月內完成合格的法學畢業論文2.法學專業畢業論文答辯的流程是怎樣的?(一)
3.寫法學畢業論文需要注意點什么?
4.法律專業本科畢業論文寫作
5.法學畢業論文
6.法學畢業論文提綱

如何一個月內完成合格的法學畢業論文
這個就得要看你的態度了,按我自己正常的順序是:
第一,你要根據自己熟悉的方面去選擇一個自己專業的選題,這個步驟很重要,因為論文的難易程序就取決于選題,所以要慎重。
第二,你要根據選好的題目去找相關的資料和文獻,記住一定是相關的,合適的。然后花店時間去看去了解,這些對你很重要。
第三,你要根據你所了解到的知識那些和根據題目去編寫大綱,然后再不斷的去完善。
第四,你就要根據完善的大綱去寫內容了,一定要根據大綱和題目去寫,不能脫離,否則寫了也沒用,這里有一點要告訴你的是,不要去抄襲別人的否則查重絕對過不了的。
第五,寫完之后就認真審核和修改,然后給你們老師看,只要你們老師那通過了就沒問題了。
你只要按這些步驟的話,一個月的時間絕對是足夠的,你要想下我自己也只需要幾天就可以搞定,對你的話一個月絕對足夠。
好好把握吧。
法學專業畢業論文答辯的流程是怎樣的?(一)
(一)答辯的準備工作
學生可以從下列問題(第4~10題)中,根據自己實際,選取二三個問題,作好匯報準備,(第1~3題必選)。時間一般不超過10分鐘。內容最好爛熟于心中,不看稿紙,語言簡明流暢。
1、為什么選擇這個課題(或題目),研究、寫作它有什么學術價值或現實意義。
2、說明這個課題的歷史和現狀,即前人做過哪些研究,取得哪些成果,有哪些問題沒有解決,自己有什么新的看法,提出并解決了哪些問題。
3、文章的基本觀點和立論的基本依據。
4、學術界和社會上對某些問題的具體爭論,自己的傾向性觀點。
5、重要引文的具體出處。
6、本應涉及或解決但因力不從心而未接觸的問題;因認為與本文中心關系不大而未寫入的新見解。
7、本文提出的見解的可行性。
8、定稿交出后,自己重讀審查新發現的缺陷。
9、寫作畢業論文(作業)的體會。
10、本文的優缺點。總之,要作好口頭表述的準備。不是宣讀論文,也不是宣讀寫作提綱和朗讀內容提要。
(二)答辯會程序
1、學生作說明性匯報。(5~10分鐘)
2、畢業答辯小組提問。
3、學生答辯。(一定要正面回答或辯解,一般允許準備10至20分鐘)。
4、評定成績。(答辯會后答辯小組商定,交系、院學位委員會審定小組審定。)
以上就是環球青藤小編關于法學專業畢業論文答辯的流程的相關分享,希望對各位小伙伴們有所幫助,想要了解更多畢業論文相關的內容,歡迎大家關注本平臺。
寫法學畢業論文需要注意點什么?
據學術堂的了解,在法學畢業論文寫作時,需要注意以下三點:
一、法學論文寫作需正確使用引文和加注
一般情況,在寫法學論文中都會引用相關的條文、文獻,這些內容需要加上引文和加注,這兩個問題需要清楚.
1、關于引文問題
所謂引文,是指由于論文論證的需要,在法學論文中引用的經典作品或者文獻內容、法律條款或者其他內容的原文.引文其主要作用是提供強有力的論證.
在使用引文時,要注意兩點:論文中的引文應盡可能少,要準確,不能盲目追求過多;引用經典、文獻、材料,不應脫離主題,各取所需,而應當按原著的本意引用.引文有兩種:第一種是直接引文,即直接引用經典作品、文獻或法律條文中的詞、句、段、條、款為論證之根據.
2、關于增加腳注問題
所謂的加注,是指注明內容的來源出處.它的作用是讓讀者和編輯知道引文的來源.加注有四種方法:段中注,即夾注,將引文用括號標明,腳注即在引文頁腳處注明來源;章節,即標注在一章、一節后;尾注,即注釋附在全文的末尾.
二、法學論文起草過程可以采用的兩種寫作方法
1、論文分塊合成法
所謂分塊合成法,是指作者先易后難的順序,將自己考慮的非常詳細的內容,按大綱依次組合成一片完整論文的方法.使用這種方法,不受提綱中部分與部分之間的次序限制.
當對某個部分有一個成熟的理解時,就先寫下那個部分.然后"養精蓄銳"集中精力"擊破"其他相對難度較大部分、初時考慮還未成熟的部分.這兩種起草方法各有優缺點.對于采用哪種方法,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決定.
2、一氣呵成方法
所謂"一氣呵成法"是根據現有素材,按照提綱順序,從頭到尾把全文內容寫出來.這個時候,無論是在寫作過程中發現什么問題,如個人見解不透徹、資料不完整、結構不嚴謹,甚至有些內容不流暢,一般都不作修改,初稿完成后再考慮.通過這種方法,我們可以不間斷地思考,集中所有的精力和時間來描繪論文的輪廓,并確保寫作過程順利完成.
三、在寫法學論文時應注意正確使用專業法學術語
法學論文的屬于應具有準確性、抽象性、邏輯性和論證性.準確性應體現出用詞貼切和造句恰當;抽象性應體現在概括、簡單精練、深刻;邏輯應體現邏輯合理性、嚴謹性和有序性;論證應體現在兩個方面:正面論述和反面反駁兩個方面.
法律專業本科畢業論文寫作
法學院畢業論文寫作指南
項目1:論文題目
簡要、明確、通暢,一般不超過20字;題目中英文翻譯應該一致;
項目2:論文摘要
摘要一般不超過300字;關鍵詞為3~8個,另起一行,排在摘要下方,詞與詞之間以“;”分隔;中英文摘要和關鍵詞應該一致;
項目3:論文目錄
由論文的章節以及附錄、參考文獻等的序號、題名和頁碼組成;目錄是否符合格式(可在模版中自動生成);
項目4:參考文獻
1.參考文獻的標注方法:采用順序編碼制,即按照文章正文部分(包括圖、表及其說明)引用的先后順序連續編碼;標注的符號為“[ ]”,作為上標,在標點符號前使用;在參考文獻外,若有注釋的話,建議采用夾注,即緊接文句,用圓括號標明。或者以腳注的形式排在頁面底端,按①,②,③編號,分頁不連續編號。
2.參考文獻的寫作格式為:
①參考文獻是連續出版物時,其格式為:[序號] 作者.題名.刊名,出版年份,卷號(期號):引文所在的起止頁碼
②參考文獻是專著時,其格式為:[序號] 作者.書名.版本(第1版不標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所在的起止頁碼
③參考文獻是論文集時,其格式為:[序號] 作者.題名.見(英文用In):主編.論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所在起止頁碼
④參考文獻是學位論文時,其格式為:[序號] 作者.題名:〔博士、碩士或學士學位論文〕.保存地點:保存單位,年份
⑤參考文獻是專利時,其格式為:[序號]專利申請者.題名.專利國別,專利文獻種類,專利號.出版日期
3.參考文獻著錄中需要注意:個人作者(包括譯者、編者)著錄時一律姓在前,名在后,由于各國(或民族)的姓名寫法不同,著錄時應特別注意,名可縮寫為首字母(大寫),但不加編寫點(?)。另外,作者(主要責任者)不多于3人時要全部寫出,并用“,”號相隔;3人以上只列出前3人,后加“等”或相應的文字如“et al”。“等”或“et al”前加“,”號。
例:(注意格式中沒有出現“《》”、“年”、“月”及“第”、“頁”等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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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5:文字及內容
1、文章內容是否還有錯誤,重點審查摘要和結論內容審查,是否有錯別字及不通順;
2、內容每段開頭是否有空格
項目6:文本格式
1.統一使用A4紙,單面打印;
2.字體全部用宋體;標題行要求用小二號字加黑,正文內容要求用四號字;行距為單倍;頁邊距左為3㎝、右為2㎝、上為2.5㎝、下為2.5㎝;
3.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排頁碼,頁碼放在右下角,由正文首頁開始編排,封面封底不編入頁碼;
4.結構層次序數的表示方法:第一層為“1”,第二層為“1.1”,第三層為“1.1.1”,第四層為“1.1.1.1”,正文中序號用“①”表示,不分段;
5.附表與插圖:附表要有表號、表題;插圖要有圖號、圖題;
項目7:裝訂格式
1.封面欄目要求打印
2.畢業設計(論文)一律左邊裝訂成冊;裝訂順序為:封面、誠信聲明(見附件)、論文摘要與關鍵詞、目錄、正文、致謝、附錄、參考文獻、論文評定表。
3.封面的寫法:
論文題目: 中國的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初探
學 院 法學院
學 系 法律學系
專 業 法學專業
姓 名 黃文
學 號 2005403053795
指導教師 程前進
2009年4月25日
項目8:成績評定
1.學生畢業論文的最終成績=指導教師評分×20%+評閱人評分×40%+答辯評分×40%。在畢業論文評定表中,指導教師、評閱人和系主任意見及簽名一律要求手寫。指導老師和評閱人的評分要公正、客觀,論文評語應詳細具體,要寫出評分理由,指出論文優缺點,做出是否推薦參加答辯的結論。
2.系主任意見應該包括以下內容:該學生的答辯評分成績(百分制),按照規定的計分權重計算出的最終成績(百分制),評定等級(優秀、良好、中等、及格或不及格),是否達到畢業的要求。
3.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一般采用百分制記分評定,分5個檔次,分別為優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優秀者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本組參加答辯學生人數的15%以內。
法學畢業論文
法學畢業論文
大學生活又即將即將結束,大家都知道畢業前要通過最后的畢業論文,畢業論文是一種有準備、有計劃、比較正規的、比較重要的檢驗大學學習成果的形式,畢業論文應該怎么寫才好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學畢業論文,歡迎大家分享。
法學畢業論文 篇1
摘要: 在當代中國,隨著社會的向前發展,經濟實力逐漸增強的今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搶劫罪問題仍然還很突出。其造成的社會危害是人所共知的,因而加強對搶劫罪的犯罪構成和對搶劫罪的定罪問題進行討論是法學界關注的重要課題。本文運用法理學、法律社會學等多學科理論,綜合分析了當代中國搶劫罪的各種狀態、特點,及罪與非罪的對策。第一章從搶劫罪的概念入手,闡述了構成搶劫罪幾個要件。第二章討論了社會危害性是判斷罪與非罪的根本標準。第三章從暴力下限入手,分析了實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問題,第四、五、六、七章從不作為的脅迫與暗示的脅迫劫財、不動產及財產性利益、對象以侵犯甲的人身權為手段,當場獲取乙的財物等幾個方面是否構成搶劫罪入手,研究了常見的幾種難把握的搶劫罪。結論提出了在實踐中對搶劫罪定罪量刑應注意的問題。
關鍵詞: 搶劫罪 社會危害性 罪與非罪 對策
目錄
中文摘要……………………………………………………………………………(1)
目錄…………………………………………………………………………………(2)
前言…………………………………………………………………………………(3)
一、搶劫罪的概念…………………………………………………………………(3)
二、社會危害性是判斷罪與非罪的根本標準……………………………………(3)
三、實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問題…………………………………………………(4)
四、不作為的脅迫與暗示的脅迫劫財是否構成搶劫罪…………………………(5)
五、不動產及財產性利益能否成為搶劫罪對象…………………………………(7)
六、以侵犯甲的人身權為手段,當場獲取乙的財物是否構成搶劫罪…………(9)
結論…………………………………………………………………………………(9)
參考文獻……………………………………………………………………………(10)
致謝…………………………………………………………………………………(10)
前言
搶劫罪是一種嚴重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犯罪,歷來為我國刑法重點打擊。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見到這類案件的發生,且案情非常復雜。《刑法》第263條對此作了一個較具體的規定。但由于立法對文字簡明性、概括性的要求,使得法條不可能明確而全面地表述所有實際情形。對于搶劫罪的許多方面,歷來多有討論,首先,在罪與非罪方面,因為涉及是否需要立案、采取偵察措施、提請逮捕、起訴等問題,因而是個首要問題。本文試選擇幾個對定罪有著重要影響且有爭議的問題加以討論,以期對實際工作有所裨益。
一、搶劫罪的概念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在實施搶劫行為時,不僅造成公私財產的損失,而且可能造成人身傷亡,這既是搶劫罪區別于其他財產犯罪的重要標志,又使搶劫罪成為侵犯財產罪中的最嚴重犯罪。犯罪對象是公私財物和他人的人身。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對財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劫取財物的行為。暴力,是指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強制,使被害人不能或不敢反抗的行為。如毆打、捆綁、傷害、禁閉等。暴力行為只要足以抑制對方的反抗即可,不要求事實上抑制了對方的反抗,更不要求具有危害人身安全的性質。脅迫,是指以當場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脅,對被害人實行精神強制,使其不敢反抗的行為。脅迫既可以是用語言脅迫,也可以通過動作、手勢進行。其特點是如不交付財物或者進行反抗,便立即實現脅迫的內容。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脅迫之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喪失反抗能力的強制方法。如用藥物麻醉、用酒灌醉、使人中毒等。
本罪犯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主觀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1]。搶劫的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已的搶劫行為會發生侵犯他人人身與財產的危害結果,并且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其中,行為人對他人造成財產上的損害只能是希望心理,但對他人造成人身上的侵害則可能是放任。由于造成他人人身傷亡不是搶劫成立所必需的要件,所以從整體上來說,搶劫罪的故意是一種直接故意,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二、社會危害性是判斷罪與非罪的根本標準
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質特征。一種行為之所以成為犯罪且受到刑罰的懲罰,其根本原因是這一種行為嚴重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犯罪構成是社會危害性的外在法律體現。一般地,行為如果符合犯罪構成,那么這一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就達到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這一行為就構成犯罪。但實際情形并不總是這樣簡單。犯罪構成要件只不過是從繁雜的實際犯罪情形中概括、歸納出來的,是決定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性的主要方面,并非全部。許多不為犯罪構成所包括的方面,諸如犯罪的動機、情勢的需求(如國家根據社會治安形式的變化在不同時候采取從重或從輕的刑事政策)、實際情形的變化(如投機倒把行為在計劃經濟年代與市場經濟年代罪與非罪的變化)等等方面都會影響行為在特定條件下的社會危害性。有許多行為,從犯罪構成要件上看,是完全具備的,但一旦綜合考慮行為的方方面面,其社會危害性就減低而不夠刑罰標準。正是考慮到這一情形的實際存在,為了盡可能準確到做到罪刑相適應,保證刑罰預防目的的實現,《刑法》在總則第十三條賦與執法者自由酌量的權力:“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實際工作中,我們往往只顧及行為是否具備搶劫罪的犯罪構成要件而不綜合考慮行為社會危害性的大小,因而出現許多不妥的地方。如:
因為搶劫罪是一種嚴重侵犯人身權、財產權的犯罪,因此《刑法》沒有象盜竊罪一樣對財物數額作出要求,而且年滿14周歲以上的公民都可成為犯罪主體。司法實踐中,對一些青少年,甚至是剛滿14周歲的在校生,以輕微的暴力行為如打幾個耳光,踹幾腳,向同學索要幾元錢的行為,一律以搶劫罪刑拘、逮捕、起訴。從犯罪構成角度看,這樣的行為無疑是符合搶劫罪的構成要件的,但正如上文所述,相對于社會危害性來講,犯罪構成是一個極抽象的概念。實際上在執法過程中,不但要分析這些特殊情況是否符合搶劫罪的犯罪構成,還應根據一般的社會常識及公眾心理,分析這樣一些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是否達到或接近搶劫罪的社會危害性。搶劫罪的最低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如果類似本文列舉的這樣的行為都以搶劫罪定罪判刑,筆者以為,無論是從對青少年犯罪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這個刑事政策角度,還是從刑罰追求罪刑相適應,以期達到預防目的這個角度講,都是不妥的。而且,雖然在刑法里面,沒有對搶劫罪的財物數額作出一個下限規定,但刑法總則第九條關于罪與非罪的規定,無疑對刑法分則是有指導意義和法律束縛力的。當然,對于某些所搶財物數額雖小但手段較嚴重的行為,則是依法應予嚴懲的。搶劫罪侵犯的是公民人身權和財產權。只有對這兩種權利的侵害程度的綜合,才能說明某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
三、實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問題
“暴力行為”是搶劫罪最常用的手段行為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健康權直至生命權的施加于人身的強力打擊和強制行為,還包括捆綁、強力禁閉、扭抱、毆打、傷害直至殺害等程度不同的侵犯人身的表現形式。搶劫罪的暴力行為必須是當場實施的,而且是被作為當場強行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手段行為加以實施的。這種暴力行為指向的對象,一般是財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本人,因為在多數情況下,只有向這些人施加暴力,才可能進而非法占有財物;但是,在某些情況下,暴力也可能施加于在場的與財物所有人或保管人有某種親密關系的人。與“財物數額不是搶劫罪成立的必備要件”這一共識相反,理論和司法實踐中,對于暴力行為的上下限問題,各人理解不一。暴力行為的上限即“以暴力手段實施搶劫致人死亡”是否包括故意殺人,本文認為,如果行為人把故意殺人作為當場劫取財物的一種手段行為,則以搶劫罪而非故意殺人罪定罪判刑。對為了事后獲得被害人的財產,先將被害人殺死的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而不是搶劫罪[1]。但對于暴力程度的下限問題,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沒有一個明確的認識,很難把握。前蘇聯、日本、北朝鮮等國都明確規定暴力行為的程度必須達到“危及被害人生命與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等程度[2]。目前我國對此法還無明文規定,筆者認為,不應規定暴力程度的下限,理由如下:
一是搶劫罪既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兩種權利的被侵害程度對于說明某一搶劫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而言,具有相等的意義。認為財物數額可以沒有下限而暴力程度需要下限,這是沒有道理的。
二是以暴力劫財的本質特征是:以暴力為手段行為,意圖使被害人不敢、不能或不知反抗,從而達到當場劫財的目的。只要行為人主觀上意圖以此暴力行為達到當場取財的目的,而且客觀上實施了暴力劫財行為,就符合搶劫的本質特征,而不問這一暴力是否足以危害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他人的反抗。而且每個被害人的身體狀況都是不同的。有些時候,較重的暴力行為不一定能危及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而有些時候較輕的暴力卻能夠做到。如果認為暴力程度一定要有所謂的下限,那么,前者不成立搶劫罪而后者成立,這顯然是不附合邏輯的。
三是輕微的暴力劫財與脅迫劫財的社會危害性相當。脅迫的暴力內容,不管有多嚴重,它畢竟只是一種現實可能性,末造成實然的人身傷害結果。輕微暴力雖然程度輕微,但畢竟已造成實然的傷害結果。從這點上講,哪怕最輕微的暴力行為都要比脅迫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大。前者定性為搶劫,而后者不定為搶劫,沒有道理。
四是從實際操作情況看,如果承認暴力程度下限的存在,則因為"輕微暴力"是一個極其模糊的概念,易造成執法者理解不一,而導致執法混亂。
當然,在理解“暴力程度沒有下限”的時候,跟理解“財物數額沒有下限”一樣,除了考察這兩者本身,還應綜合這兩者來判斷行為社會危害性的大小。
四、不作為的脅迫與暗示的脅迫劫財是否構成搶劫罪
對于脅迫的習慣理解,如暴力一樣都是一種主動的作為。但不作為同樣可以成立脅迫。實際情形中,也常常存在通過不作為的脅迫當場取財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種情況:
法學畢業論文提綱
法學畢業論文提綱
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對論文都再熟悉不過了吧,論文是對某些學術問題進行研究的手段。怎么寫論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法學畢業論文提綱,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學畢業論文提綱1
論文題目 淺析超期羈押形成的原因和解決的對策
法學畢業論文提綱
[摘要] 我國刑事訴訟中超期羈押現象長期以來一直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已經出臺了的有關糾防超期羈押的制度也未得到真正落實.為此,本文在闡述了超期羈押的概念,危害性及其長期存在的原因的基礎上,著重提出了一些解決超期羈押的對策:轉變執法觀念,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填補現行法律漏洞,完善羈押立法規定;完善對超期羈押的監督機制和救濟程序;建立羈押的替代措施
[關鍵詞] 超期羈押 概念 危害性 原因 對策
前 言
一, 法學畢業論文提綱:超期羈押的界定
二,法學畢業論文提綱:超期羈押的`危害性
(一)超期羈押嚴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權
(二)超期羈押嚴重妨害了刑事司法程序公正的實現
(三)超期羈押妨礙了刑事訴訟的效率,增加訴訟成本
(四)超期羈押嚴重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
三,法學畢業論文提綱:超期羈押形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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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畢業論文提綱2
1、畢業論文大綱題目。應能概括整個論文最重要的內容,言簡意賅,引人注目,一般不宜超過20個字。
2、論文摘要和關鍵詞。 論文摘要應闡述學位論文的主要觀點。代寫論文說明本論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結論。盡可能保留原論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論文的創造性成果和新見解。而不應是各章節標題的簡單羅列。摘要以50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 是能反映論文主旨最關鍵的詞句,一般3-5個。
3、目錄。既是論文的提綱,也是論文組成部分的小標題,應標注相應頁碼。
4、引言(或序言)。內容應包括本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現狀,代寫論文本論文所要解決的問題及這項研究工作在經濟建設、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理論意義與實用價值。
5、正文。是畢業論文的主體。
6、結論。論文結論要求明確、代寫論文精煉、完整,應闡明自己的創造性成果或新見解,以及在本領域的意義。
7、參考文獻和注釋。按論文中所引用文獻或注釋編號的順序列在論文正文之后,參考文獻之前。圖表或數據必須注明來源和出處。(參考文獻是期刊時,書寫格式為: [編號]、作者、文章題目、期刊名(外文可縮寫)、年份、卷號、期數、頁碼。 參考文獻是圖書時,書寫格式為:[編號]、作者、書名、出版單位、年份、版次、頁碼。)
8、附錄。包括放在正文內過份冗長的公式推導,以備他人閱讀方便所需代寫論文的輔助性數學工具、重復性數據圖表、論文使用的符號意義、單位縮寫、程序全文及有關說明等。 ;
好了,今天關于“法學畢業論文”的話題就到這里了。希望大家能夠通過我的講解對“法學畢業論文”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夠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運用所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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